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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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劇界說不出口的#MeToo

撰文/莊泰富(總會公民對話處教育專員)
轉載/風傳媒

十二月發生的演藝界疑似性侵事件,再度讓人看到女性說「不」有多麼的困難。勵馨基金會多年的實務經驗發現,在權力差距越大的工作場域,權勢性侵的機率就越高。依照我國刑法228條規範,當兩造雙方因為年齡、金錢、權力、身分、社會地位不對等的關係,即便雙方皆為成年人,都有可能造成一方無法輕易說「不」而造成權勢性侵的可能性。

 

校園老師與學生的關係,醫院中醫生與護理師、病人的關係、企業裡老闆與員工的關係都有可能是權勢性侵容易發生的地方。在影劇界當中,導演與製作人分別站在演藝界的最頂端,製作人是整個影劇產業中最重要的位置,包含資金統籌、廠商合作甚至贊助洽談等等,製作人都用有最終決策權,電視電影拍攝完畢後的版權歸屬、安排上映等等都是製作人的權力範疇,無怪乎美國的#Metoo運動一開始便是揭露好萊塢名製作人哈維.韋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的性侵惡行。

 

而導演則是整部電影中最重要的角色,從演員的選角走位、演出服裝的確認、音效燈光的執行等等,都是導演的權力範疇中,因此在演藝圈中,許多新進的演員歌手都需要去跟導演與製作人「拜碼頭」,就是因為導演與製作人在整個娛樂產業中所佔據的地位非常崇高且不可被撼動。

 

影劇界的權勢性侵樣貌

影劇界的工作型態與一般朝九晚五的工作型態很不一樣,影劇界的工作型態採取專案式的合作模式,在影片的前置時期,製作人負責資金統籌,因此哪一些廠商可以贊助,哪個劇本要被拍攝,哪間製作公司將被雇用,哪個演員一定要演出,製作人都有辦法「動手腳」,當製作人提出性邀約時,除了「好」與「不好」之外,拒絕對方會不會讓我失去專案,失去專案後怎麼跟公司交代,公司如何看待我等等的想法都會直接影響到權力較低的那一方。

 

在影片製作期中,導演則是整個劇組的中心,導演要求拍攝時間在半夜也都不奇怪,對一般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覺得半夜的會議很奇怪,在影劇界卻是習以為常的事情。當拒絕導演時,演出畫面的減少、換角的風險都會成為說不出口的因素與原因。

 

因為影劇圈特殊的工作型態,導致影劇圈裡面的權力差距過大,也是造成影劇圈容易發生權勢性侵的原因。 根據勵馨掌握到的消息,在影劇圈裡甚至有傳出不能討論、發布任何跟豆導有關的相關消息在任何人的社群網絡裡。說不出口的#MeToo,其實不僅只是個人,是整個娛樂產業都說不出口。

 

重視#MeToo的聲音

勵馨整理過往發生影劇界的性侵案件,發現有些關於性侵害的迷思依舊尚未被突破,勵馨整理如下:

 

受害者目的被質疑

在整理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社會大眾會有下列說法「導演跟她約在半夜,她怎麼可能不知道要發生什麼事情,一定是……」或是「是不是和解金喬不冗才選擇爆料啊……」這樣的話語對於受害者而言都是二度傷害。對性侵的受害者而言,鼓起勇氣選擇站出來要面對的不僅只是加害者個人而言,她要面對的是整個體制鋪天蓋地的反對,不管是學生、護理師或者是演藝人員,他們要面對的往往是體制的反撲。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該做的事情不是譴責受害者,讓對方受到二度傷害,而是在司法結果出來之前,選擇陪伴弱勢的一方,聆聽對方的聲音。

 

加害者謊稱「交往」來掩飾「性侵」事實

加害者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常常會用「酒醉印象模糊」、「情侶關係」、「兩情相悅」來為自己的性侵犯行開脫,勵馨細究這些說法,其實都是為要爭取在法庭上無罪的假象,法官在判刑時,會依據被害人是否表達不願意,加害者行駛暴力程度,加害人是否已取得被害人原諒等情形去判刑。

 

因此勵馨認為影劇圈的名人為何要強調「兩情相悅」的重點是在爭取無罪,並將責任全部歸咎於被害人。這些說法其實都是錯誤的,並且重複加強了性侵迷思,性侵害的本質是權力不對等下,弱勢方被強勢方進行了非合意的性行為,情侶關係、兩情相悅的狀態下依舊會發生非合意的性行為。法官在判刑時,其重點會放在是否取得受害者的原諒、傷害的程度、權力的差距去做判斷。因此勵馨呼籲,一旦傷害對方,最重要的是取得對方的原諒,而非在媒體上喊話混淆視聽。

 

從影劇界的#MeToo反思台灣性侵文化

勵馨認為,性侵文化是這個社會女性依舊無法輕易說出口的原因,性侵文化咎責受害者為什麼沒有說「不」,當性侵事件發生後,我們開始譴責受害者是不是衣服穿太少,為什麼沒有保護自己,為什麼喝太醉,這些為什麼……都在一次的指責受害者為什麼沒有說「不」。因此性侵事件一旦發生,加害者透過「兩情相悅」的手法來為自己脫罪,來證明自己沒有收到對方的「不」。

 

要改變指責受害者的性侵文化,除了正視受害者說「不」的權力之外,更重要的是翻轉性侵迷思,理解性侵害的本質是「在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下,強迫對方進行非合意的性行為」。因此性侵害的本質是沒有取得對方的「同意權」,與是否為情侶關係、熟識關係無關,在未取得對方的同意下發生性行為,就有可能是性侵害。

 

勵馨呼籲,要避免成為相對人有下列可以注意的事項:

1.取得對方的同意權,不管是口頭上的同意,肢體上的表達,總遮清楚確認對方是否有意願。

2.只要對方在進行的過程中有一絲一毫的跡象顯示出不願意時,記得尊重對方的身體自主權,停下來再度確認對方的意願可以保障自己,以免被對方認定是性侵害。

3.避免錯誤的想像,長久以來我們受到錯誤的性愛迷思腳本影響,認為對方說不就是要,或是半夜與你回家就是會發生性行為,這些都是錯誤的想像,避免錯誤的想像,確認且尊重對方的意願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張作驥性侵案件

2013年5月涉嫌趁一名女編劇醉倒時,先咬破她的乳頭、嘴唇,再強將生殖器塞入口中、下體性侵得逞。

「酒醉失憶,如果真的有和女編劇發生關係,也是兩情相悅。」

「背部有傷,不太能做。」

張作驥表示當時喝酒過量,對當天只剩片斷記憶,既然檢警在被害人身上驗出他的DNA,應該就有性行為,但絕非乘機性交或強制性交;辯護律師則以被害人是演員出身,擅長內心戲及哭功,主張兩情相悅發生性行為,女方後來發現張不符她的擇偶條件才提告。

結果:2015年3月三審定讞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

 

秦偉性侵案件

2016年6月,一位化名為「濱小步」的造型師出面爆料,秦偉在最近的十幾年來,對大量的女性誘姦或強姦,事後安撫該等女子,假意交往,卻全部始亂終棄。

「沒有性侵,沒有利用教會長輩詐財;我不是虛情假意,只是在感情路上有極大的軟弱,請原諒過去感情偏差的秦偉。」

「感情有問題,我就是感情出了問題。」

「對於個人感情私領域的陳年往事,所帶給社會大眾的負面觀感,我再一次誠摯地道歉。」

結果:2018年8月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涉及7起強制性交、3起強制性交未遂,一審判決8年。

 

高雲翔性侵案件

2018年3月,《阿那亞戀情》殺青,製作人王晶與張某在參與慶功後前往酒店,之後高雲翔前往酒店涉嫌與王晶參與性侵張某。

2018年06月,高雲翔工作室聲明稿「張某在當晚有多次機會可以離開,卻在酒店門口主動事業接送自己的車輛先行離開。並且在電視劇的拍攝期間,張某就已經對高雲翔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和興趣。」

結果:質證庭審結束,12月7日進入正式庭審,雪梨地方法院延期至1月25日。

 

胡睿兒性侵案件

2018年6月凌晨在舞池中被酒醉女子認出是藝人而被攀談,事後胡睿兒將酒醉女子帶往樓梯間涉嫌性侵。

胡睿兒在開庭時否認撿屍,指2人是「兩情相悅」才發生關係,不過隨後又改口,表示當下自己不論怎樣都「起不來」,始終無法完成,只好自己解決,更指若有在女方身上驗到精液反應,應該是「不小心噴到」。

胡睿兒坦承2人在樓梯間愛撫、親吻,但女子喝醉一直吐,讓胡睿兒興致全消,只好在一旁「DIY」,坦言有對不起老婆,但不至於到性侵的程度。

結果:台北地方法院起訴審理中。

 

鈕承澤性侵案件

2018年12月A女去警局報案,控訴鈕承澤11月下旬邀請劇組前往鈕承澤家聚餐,之後因故邀請A女留下來並涉嫌性侵。

「我是一個笨男人吧!所以迄今單身,就是有的時候可能,彼此認知不同。」

「雙方認知錯誤,喜歡她,做了情侶間會做的所有動作。」

「朝交往方向進行的男女朋友。」

結果:台北地方地檢署偵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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