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3
|

【社工馨語】離婚父母共親職的why and how?

撰文/古淑慧(桃園分事務所諮商員)

樂樂(化名)的爸媽在她2歲時協議離婚,由媽媽照顧,因為與爸爸的會面一直不順利,因此求助向日葵小屋。爸爸認為媽媽阻撓會面而感到憤怒,媽媽則認為爸爸探視的方式是要強行帶走孩子,導致孩子覺得害怕而不願意和爸爸見面。

 

在陪同會面時,社工發現樂樂與爸爸之間的互動其實很不錯,可是在會面結束之時,樂樂卻告訴社工:「你可不可以不要跟媽媽說我有跟爸爸玩?」原來,樂樂其實也想見爸爸,但感覺得到媽媽很討厭爸爸,如果跟爸爸見面,就會覺得自己背叛媽媽,也會擔心媽媽會因此不要他,所以才會不想見爸爸。

 

父母衝突容易讓孩子為難 影響孩子身心發展

年紀尚小、身心發育尚未成熟的孩子,在身心都需依附主要照顧者,若孩子長期感受到主要照顧者對於某人不滿,或曾見過雙方劍拔弩張,孩子容易透過同仇敵愾來與主要照顧者維持心理連結,這是孩子基於安全感而下意識做出的選擇。

 

然而,若孩子長期因優先考量主要照顧者的需要,在壓抑自己感受的前提下成長,對往後人際關係、親密關係,都可能複製不健康的互動模式。

 

離婚後的親職合作:不再是伴侶,但仍是父母

離婚是僅次於配偶離世第二大的壓力事件。研究指出(*註1),剛離婚時的壓力與伴隨而來的複雜情緒,需要至少一年的時間來調適;另一方面,離婚家庭的孩子也很需要成人來協助適應新的家庭模式。然而,剛離婚的父母通常尚處在離婚的壓力情緒中,較難看見孩子的需要,婚姻破裂的傷害也可能波及孩子,使其身心健康受到影響。因此,父母若離婚後發覺自身很難處理離婚的壓力,建議尋求諮商以協助調適;因為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支柱,父母穩住了,孩子才能穩。

 

離婚後,對家庭每一個成員都是一大轉變新生活模式的開始,父母除了協助孩子心理調適外,也需要協助孩子在生活互動層面上建立「自在擁有兩個家」的新模式。在探視部分,父母可以一起合作以下事項:

  • 確實明訂探視時間與交付地點,減少衝突機會
  • 與對方建立新的溝通模式,不向孩子探問對方訊息,也不透過孩子傳話
  • 彼此都要留意溝通的態度,不讓孩子覺得跟其中一方互動等於背叛另一方。
  • 若孩子已出現選邊站、為難等情況,可鼓勵其說出想法與感覺,並讓孩子知道離婚只是爸媽分開了,孩子仍然可以像過往一樣擁有爸媽的愛。

 

若您也正在苦惱離婚後該如何妥善處理相關議題,邀請您到勵馨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的「向日葵小屋」聊聊,讓我們陪伴您與孩子度過這一段不容易的時期。

勵馨基金會-桃園愛馨人粉絲專頁

 

1-此研究文獻為 

Holmes, T. H., & Rahe, R. H. (1967). The social readjustment rating scale. Journal of Psychosomatic Research, 11, 213-218. 

募資方案
翻轉逆境-創傷知情服務開展募資
前往介紹頁面

訂閱電子報

已發送 Email 驗證信給你,請點擊信件連結以完成訂閱程序

暫時無法接受訂閱,請稍候重新嘗試
分享
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