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女歌手離世」的新聞在電子媒體、社群網站有不少的討論,據媒體報導女歌手的親友表示:「她求離婚父母和諧,多年痛苦自吞」,引起我的關注。因為在我的工作環境中,常常有機會接觸到「父母離婚高衝突家庭」的孩子,看到有些孩子在父母關係的夾縫中求生存、被拉扯、被要求選邊站,左右為難的處境,讓我深深為此感到心疼。
就讀高中的米粒,在她幼兒園時父母離異,母親帶著米粒和外婆一起生活,父親每個月可以探視米粒2次,在每次米粒和父親見面前、後,母親和外婆總是有意無意在米粒面前提起過往的種種不愉快,而每一次的見面總是在外婆、母親和父親兩方的衝突下不歡而散,久而久之,米粒對於夾在父母之間感到左右為難,每月固定的見面,也漸漸拉長為數月一次,這是小米粒想到能和父親保有聯繫,也讓父母保持距離、減少傷害的方法;後來父親再婚搬往其他縣市,更加劇母親對於父親的不諒解,米粒和父親僅有的見面也因此停擺,米粒想念父親,但無處可講,只能把對父親深深的想念藏在心裡深處。
升上高中,米粒在一位男孩身上看到了父親的影子,談起了戀愛,母親知道後憤怒斥責、反對米粒談戀愛,母女關係十分緊張,在一次和母親激烈的爭吵後,米粒憤而離家,在深夜街頭漫無目的遊走,學著大人喝酒買醉,最後醉倒在路邊,幸好被路人發現,請救護車將米粒送至醫院。
在醫院聯繫下,父母趕到醫院,米粒不禁感嘆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見到父母和平共處,米粒和我分享:「時間是條單行道,過去了,回不來。被父母擁抱在懷,最幸福,感受到父母滿滿愛的孩提時代,在父母爭鋒相對中流逝而去……」一直以來,她的心裡有個小小心願,就是能有爸爸、有媽媽,能愛爸爸也愛媽媽,米粒不解這簡單的願望為何這麼難以實現呢?
「需要爸爸或媽媽」、「愛爸爸也愛媽媽」理應是孩子與生俱來的本能,也是權利,不該因為父母的離婚,而犧牲孩子純粹又渺小的需求。提醒正在面臨離婚或已經離婚的爸爸媽媽,可以試著停止批評、醜化對方的言行,因為攻擊越多只會讓關係更糟,何須徒勞浪費心力在爭執和衝突上呢?可以將關注的眼光聚焦在孩子身上,學習建立與對方合作與互相尊重的關係,為孩子做一個好的示範,讓孩子感受到合作與尊重的身教,無論如何都謹記將孩子捧在手心上,讓孩子能夠愛爸爸也愛媽媽,同時擁有被雙親重視和疼愛的權利。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12:30;下午13:30-17:30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
電話:03-3396100 分機: 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