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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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中心 服務一周年

勵馨呼籲政府盡速推動修法及相關政策,真正落實性別平權,不愧對台灣性平程度位列亞洲第一的指標。

「過去,我常覺得自己不好,因為我的性別認同,讓家中無法接納我。一通鼓起勇氣打給勵馨的電話,讓我在這一年不再孤單面對世界,讓我成為我自己。嘉嘉社工,你是比家人還更支持我的朋友,而勵馨是比家更包容我的地方。」—小飛,勵馨多歧中心個案

勵馨在2019年成立「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中心」(下稱多歧中心),希望能接住曾遭受性別暴力的多元性別者,迄今已滿一周年。勵馨特於本(6)月18日召開周年服務成果記者會,向大眾報告服務成果,也提出服務過程中看到校園性別霸凌的狀況及現今《家暴法》的疏漏、多元性別個案安置資源不足之議題,並與立法委員范雲及王婉諭共同呼籲校園落實性平教育,關注家暴法修法及相關政策推動。

 

校園霸凌 多元性別者的夢魘

多歧中心提供長期的深度服務,2019年共服務45案,其中包含多元性別者31位,非多元性別者14位,共計12案結案,總服務人次為2,142人次,包含心理支持與輔導713人次、與網絡人員聯繫討論237人次、建構暴力因應方式173人次、法律協助143人次、伴侶或親子關係修復140人次、人身安全計畫及資源130人次、其餘則為社福諮詢、諮商、法律資源連結、經濟及物資補助、性別認同討論與探索等。

多元性別個案求助的原因,通常是想解決眼前的問題,如求職受挫等,但真正探究才發現,他們在過往重要生命階段中遭受的創傷議題,才是真正的困境。求助者曾遭遇的問題依序為校園霸凌(21%)、家庭暴力(19%)、職場霸凌(12%)等。

校園霸凌的發生主因是多元性別者的「性別氣質」與「性傾向」,不論師生都可能是霸凌者。服務經驗中主要遭受的霸凌型態為「言語霸凌」、「關係霸凌」、「性霸凌」,如言語辱罵貶低與嘲諷、師生聯合排擠、同學間團體孤立、肢體暴力等。而校園霸凌帶來的身心受創,讓多元性別者即使離開校園,創傷仍影響其精神健康與人際關係。

 

踏出求助第一步 多歧中心提供支持

當遭受校園霸凌的多元性別者向勵馨多歧中心求助時,社工會陪伴個案面對歧視,培力如何有技巧面對敵意的環境、減少焦慮;跨性別的個案也由社工陪伴向學校溝通協商,讓其可以安心使用廁所。透過多歧中心的介入,以及校方積極友善的處理下,明顯減緩多元性別個案受暴情形。

多歧中心公益大使林語菲坦言,因為性別氣質中性,他從幼稚園就被取外號。國中上廁所時會被同學指稱「應該去上女廁」,讓他只能在上課時間前,人變少了才敢衝進廁所。有一次還被反鎖在廁間內,被丟擲汙水、粉筆灰,聽著同學在門外的咒罵,無助的他只能在大夥一哄而散後,自己洗掉身上的髒汙,但心中的傷口卻難以自己癒合,創傷就這樣默默累積。高中時在籃球場上,林語菲在近百人眾目睽睽下被脫掉褲子,他望向球場上的老師,老師卻也只是默默看著他。

對一個青春期的少年來說,這樣的傷痛是自己無法處理的,讓他陷入憂鬱、甚至有輕生念頭。最後他決定向班導師求助,加上有音樂的陪伴,才讓他有了情緒出口。事實上,林語菲至今仍會遇到有人不認同、甚至抨擊他的性別氣質,而他新發行的創作專輯《勇敢綻放》,正是多年來的心路歷程,希望告訴大家,每個人的獨特的氣質都應該被尊重。林語菲也在記者會中宣布,7/29他將舉辦新歌演場會,屆時收入將全數捐贈勵馨基金會,做為服務多元性別個案的經費。

 

友善校園 提升性別敏感度

另一方面,《性別平等教育法》早已在2011年修法,將校園「性霸凌」發生時納入通報範圍。但實務上師長往往將事件視為一般的霸凌、甚至只以學生打鬧來處理,並未實際進行通報。據教育部統計,2018年性霸凌通報僅128件,與性侵害1,766件、性騷擾5,982件的通報量有大幅差距,顯見多數師長的「性別敏感度」仍待加強。

勵馨呼籲校園應採取積極作為,如加強對師長之性別平等教育訓練等,建立多元性別敏感度,重視校園性霸凌議題,多歧中心亦有專業講師可協助進行性別培訓;而對於有需要的服務對象,多歧社工與校方亦可建立互信之專業關係,與重要他人保持聯繫關懷個案在校學習狀況,讓多元性別的學生在校園中也能被友善對待。

立法委員范雲指出,玫瑰少年葉永鋕的事件發生在20年前,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也將性別氣質納入範圍,但至今仍有無數的玫瑰少年在校園的角落,他們可能不知道有像勵馨多歧中心這樣的單位可以求助。而部分師長本身的性別平等教育也不足,可能成為霸凌的共犯。針對這樣的狀況,范雲表示接下來將致力於讓「反性平教育」退出校園,並要求徹底落實性平教育,尤其是教師對性別意識的建立;改善廁所等校園空間、制服也不應以男穿褲女穿裙來做分野。她也建議教育部可以進行性別友善校園獎勵或評鑑計畫,建立指標。

 

同婚未準用姻親定義 難以聲請保護令

除了校園霸凌之外,多元性別者也常遭受「家庭暴力」。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分析,家庭成員間的家暴或伴侶間親密暴力,尚可聲請保護令來約束對方行為;雖然同婚合法已滿周年,《748施行法》卻沒有準用民法的「姻親」定義,因此同性婚姻當事人與對方血親並沒有姻親關係,若發生親密關係伴侶未同居的血親之暴力行為,如遭對方父母毆打等,依目前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規定,並無法認列保護令可聲請的範圍。對此勵馨呼籲家暴法應進行修法,使同性婚姻之保護範圍能與異性婚姻趨於一致。

立法委員王婉諭認為,同婚不適用姻親家暴的狀況,應該不只是個案,更有可能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國家有義務提供保護令介入的機制,不應該因為法制的疏漏,而造成差別對待。在《748施行法》的立法過程中,法務部曾表示,大法官釋字僅侷限在婚姻章,因此其他的部分要等之後再來逐步處理,若同性婚姻當事人有與對方父母同住,則可適用民法家屬的規定。但至今《748施行法》已通過一年,仍存在同性婚姻當事人保護不足的困境,她將研議修正《748施行法》或《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完備同性婚姻配偶受保護的權利。

 

亟需多元性別友善庇護資源 撫平家暴創傷

此外,目前政府對家暴被害人的安置資源多為婦女安置庇護機構,並有社工及生輔員陪伴個案,透過會談、團體活動等,讓個案安頓身心,撫平家暴創傷。而王玥好指出,若受暴者是男性或跨性別女性,難以入住女性庇護所,僅能被緊急安置在特約旅館,連結資源不易,個案也很難得到具完整配套的服務。此外,有個案是因家長無法接受孩子的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而將其趕出家門,使其容易流落街頭,甚至暴露在性剝削的風險中。而此種家暴型態因未達安置標準,無法使用庇護資源。政府須提供多元性別友善庇護資源,才能真正讓多元性別的家暴受害者有機會撫平創痛,達到真正的「復原」。

勵馨呼籲政府盡速推動修法及相關政策,真正落實性別平權,不愧對台灣性平程度位列亞洲第一的指標。勵馨多歧中心看見多元性別者的需求,也理解多元性別者可能面臨對「出櫃」或「身分曝光」的擔憂,故除了面談之外,也設立電話、E-mail等可匿名的諮詢管道,希望提供多元性別者在遭遇性別暴力時的陪伴與支持。

勵馨多歧中心服務專線:02-89115595 *11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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