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世新大學喋血事件,傳出女同學被學長過度追求不成,學長因而持水果刀砍殺女同學一事。
事件登報後,雖然大多數的輿論都是聲援被傷害的女同學,但依然可以看見網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像是「一定是女生反應那麼大、貼文那麼兇才造成學長崩潰」或是「伸女同學圖,想看到底有多正」的這些留言。
勵馨觀察性/性別暴力的發生,很大的共通點是譴責受害者,不管是譴責性侵受害者衣服穿太少、太晚回家或是喝太醉活該被撿屍,或者是性騷擾受害者被譴責主動勾引加害者、給加害者錯誤印象或是沒有嚴正拒絕加害者…等說法,都充分顯示出這個社會依舊處於「複製性別迷思、譴責受害者」的性別歧視中。
在此事件中,學長明顯的過度追求已構成性騷擾要素之一,根據 性騷擾防治法 第二條明文顯示「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學長在捷運上騷擾女同學、抓她的手,為了女同學轉學到世新且持續跟蹤女同學,在在顯示出學長的愛已經構成了女同學的困擾,進而構成性騷擾要件。
台灣的 性別平等教育法 保障任何同學不因其性別身分而影響到每個人的受教權,在此事件中,世新大學只將學長視為高關懷對象並心理輔導學長,勵馨認為這樣是不足夠的,應提升輔導老師性別敏感度,將事件層次拉高到性騷擾事件,啟動世新性別平等機制,才能協助同學面對此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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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並不是口號,勵馨認為「過度追求」與「分手暴力」都是現代年輕學生容易遇到的性別議題,雖然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了每個人的受教權,但校園環境與整體師資的性別敏感度,恐怕才是落實最重要的環節。
對於恐怖情人,家庭暴力防治法 可以協助被害人及聲請保護令,但對於不當或過度追求案例卻沒有法令可以阻止或保護被害人,勵馨現在參與跟蹤騷擾法立法,期待可以透過此案例,促使跟蹤騷擾法案可以盡速通過。
註:勵馨與其他民間團體共同倡議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在2021年11月三讀通過之後,在2022年6月開始實施。跟蹤騷擾不再是「無法可管」的行為,若被害人因性或性別相關原因,反覆遭他人跟蹤或騷擾,可以報警要求核發書面告誡警告行為人,如果在兩年內行為人又跟蹤騷擾,被害人可以聲請保護令;此外,跟蹤騷擾的行為也被定位成犯罪,行為人將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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