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台灣社會被一起性侵事件震驚。一名17歲的
麥當勞女員工因長期遭主管
性侵,無法承受壓力而選擇輕生。
根據新聞報導,這名少女在遭受主管以排班權力壓迫,權勢性侵將近一年,離職後因不堪精神壓力罹患憂鬱症。更令人痛心的是,該主管在被害人報警而離職後,不但未停止騷擾行為,還自稱是「富二代」,並揚言受害者不可能在法律上獲勝。愈加惡劣的是,少女因深感自卑而與男友分手,這段痛苦經歷成了她生命中無法承受到的重擔。也讓我們反思父權文化在性侵案件對女性的影響。
而2024年9月,法國亞維儂一起駭人聽聞的性侵案件,也引發國際討論。受害者
吉賽兒·佩利寇在十年間,無數次被丈夫和陌生人侵犯,最終選擇勇敢揭露其經歷,告訴世人「
羞恥必須轉向」(Shame must change sides),為其他被害人帶來鼓勵。⠀
什麼是「羞恥必須轉向」(Shame must change sides)
性侵害事件,被害人往往因父權文化的影響,害怕被責備或污名化。例如有性別刻板的酸民或加害人對被害人的譴責,讓被害人覺得,被性侵是自己的錯而有羞恥感。
雖然法律規定性侵案件可以不公開審理,但吉賽兒選擇公開,讓自己遭丈夫與他人性侵的過程,在法庭上公開被播放。開庭後,反而是加害人們不願意公開審理,他們對犯行感到羞恥。這是吉賽兒「羞恥必須轉向」(Shame must change sides)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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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事件的共同點,是它們都揭示了深植於社會中的父權結構對女性的壓迫。在父權文化下,受害者往往被迫承受巨大的社會壓力和心理創傷,害怕被責備或污名化,而加害者則可能利用權力或社會地位逃避法律責任。
建立社會集體共識 讓錯誤回歸加害人
整體社會要回應被害人的,絕對不只是同情,而是切實的行動:共同認知到「羞恥必須轉向」(Shame must change sides)。
透過集體的發聲,讓遭遇性侵的被害人知道「可以像吉賽兒一樣——不需要感到羞恥」,要讓「加害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才能夠結束悲劇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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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從法律到社會文化,都需要重新檢視和調整,以賦予受害者支持和勇氣,並懲罰那些濫用權力的加害人,才能讓這些事件與她們的生命,更有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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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醒企業單位與雇主,除了職場性騷擾 外,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6項規定,企業對於性侵害事件,有防治及協助被害人的適用,未依法防治及協助也有相關的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