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0
|

來自校方的言語性騷擾與羞辱:我們可以這樣敵視跨性別的孩子嗎?

撰文/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編輯/謝菁威 (媒體組專員)

最近新聞披露,一位大學生小雯(化名)是一名跨性別女性,也在醫生評估下接受荷爾蒙治療,希望能入住女生宿舍,多次與校方溝通,也出示長庚醫院診斷證明,但長庚大學依然只准小雯入住男舍。在溝通過程中,受到教官和相關人員的言語性騷擾與羞辱,因而休學。

教官說,上帝造人只有男跟女,沒有第三性。小雯錄下與教官的一段對話:

「你告訴我,你是男的還是女的?」
「我是女生。」
「國家的法律,你是男的還是女的?」
「正在改變中。」
「對,所以你現在是男的還是女的?」
「我還是女生。」
「所以你不是國家的人嗎?你不要跟我辯這東西,按照國家身分、按照你的性別,我把你放到你該放的位置──國家沒有任何法律有第三性嘛,國家目前沒有這個法令!你說按照什麼東西?我坦白跟你講,我很明白告訴你,我是基督徒、我只相信真理,上帝造人只有造男跟造女,沒有第三類的!」

 

校園為何無視性別平等教育法,霸凌與言語性騷擾跨性別者?

這件事經小雯申訴,性平會認定這是性騷擾,但學校沒有任何懲處,只說要上8小時性平教育,後來還演變成總教官與學務長反告小雯「妨害秘密」與「加重誹謗」,連她跟諮商輔導組組長訴苦的簡訊也成了「恐嚇危安」的證據。面對校方的近乎集體霸凌的不友善,小雯處於極端恐懼中。

事實上,《性別平等教育法》明示,不能因為性別認同因素對學生有任何差別待遇,至於何謂「性騷擾」,傳統上認定是身體上的,但對性別認同的騷擾與歧視,也是法律定義下的性騷擾。所有教育人員不應也不能用自己宗教立場與錯誤認知,來批判孩子、尤其是自己的學生。

台灣的校園為何如此的霸凌跨性別者,想盡辦法想趕他們出校園?而且無視《性平教育法》的規定?我們若從未見過跨性別者或與他們相處過,是很難理解跨性別者的經歷,這也讓跨性別者生活在一個經常歧視環境中。

閱讀更多:所有人皆應享有性別平等的環境:性別歧視的言行,也是性騷擾

閱讀更多:【2024.03】MeToo催生新版性平三法 3/8 日上路 修法後不可不知的10大要事

跨性別者與原生性別女性都面臨著人身安全的困境

身為一位女性組織工作者,致力於結束各種性侵害和家庭暴力的倡議者,我必須說,台灣從廁所空間、學生宿舍、工作場域乃至社會福利的安置所,幾乎都是排除他們的,迫使他們脫離與他們性別相符的設施,難以自在地生活,這也使他們更容易受到攻擊、性侵害,乃至集體霸凌。

一位吳姓跨性別女性在臉書上說,「我面臨了所有女性共同的安全問題,可是我卻被國家與城市當成其他女性安全的潛在威脅,這一直是讓我非常受傷的部分。」

不友善跨性別者聲音舉世皆然,根據英國的性別組織「石牆」的執行長 Ruth Hunt,因為最近英國不友善的反對跨性別者聲音,在《衛報》寫文章指出,給予跨性別者平等的權利並不會使(原生性別)女性更不安全。她還引述,44%的跨性別者因為感到不安全而避開了某些街道。有2/5的跨性別者,因其性別認同而經歷了仇恨犯罪。

事實上,給予跨性別者應有的權利也不會導致暴力男性被允許施暴,如果一個原生性別男性想打扮成一個女人,進入女性專屬空間,再有多少繁文縟節的程序限制都不可能阻止他。但是,我們不幸地生活在一個沒有好好保障(原生性別)女性安全的社會中,跨性別者不應該為此負責,成為代罪羔羊,或怪罪給跨性別者,而將焦點轉離了真正的問題核心,更何況他們往往也處於危險之中。

檢視台灣整個反同運動,不只對同志不友善,對跨性別者更是輕忽、敵視,它拉扯台灣宗教信仰、年輕世代的距離,也製造台灣社會更多的鴻溝。

前陣子,全美數百個侵害和家庭暴力防治組織聯合發表了共同聲明,嚴肅表態支持接納跨性別社群,反對反跨性別倡議。文中表明,歧視跨性別者並不能讓任何人更能控制自己的人身安全。我們只有通過公平和尊重地對待所有人,包括跨性別者以及所有的多元性別族群,才能實現終止性暴力的目標。

台灣社會如果能提高對多元性別的認識,一定有機會形成更好的對話與保護、更有效的改善和減少不必要的暴力與死亡。別因為不認識跨性別者或男性暴力而否定跨性別權利!

訂閱電子報

已發送 Email 驗證信給你,請點擊信件連結以完成訂閱程序

暫時無法接受訂閱,請稍候重新嘗試
分享
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