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8/16)日法院對社會矚目的「
幼兒園性侵案」宣判,
勵馨為受害的孩子們感到無比痛心,對加害者進行最嚴厲的譴責,除再次呼籲對「
性侵害零容忍」的態度外,更提出政策建議,期盼「
預防重於治療」,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案例發生。
我們感謝檢警單位積極進行調查,盡力追查真相,方能把加害者繩之以法,進而避免更多兒童受害,也還給被害兒童與家庭一個公道。
兒童性侵案件 應加強證據保全
兒童性侵害案件的偵查往往面臨諸多挑戰,尤其是搜尋證據的關鍵,在本案中我們看見:
完整、連貫的監視器記錄,是檢警與法院判斷的依據,教保服務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將影像上傳至雲端保存」。
● 性侵案件應查察手機等行動裝置及電腦資訊:
調查行為人手機或電腦儲存相關資訊,蒐集相關證據,有助於精準清理案情。
● 落實兒童證詞專家證人制度:
在司法程序中,因為兒童作為證人的證詞,可能因表達能力受限,因此落實「兒童證詞專家證人」制度,是確保兒童證詞被公平對待的重要舉措,期待司法系統提升兒童證詞的敏感度和準確性。
「與未滿七歲之人為性行為,一律論加重強制性交罪 」應明文立法
但法律對於兒童性侵害案件的認定,應具嚴謹標準,自99年決議至今已14年,要增進兒童權益,建議將決議意旨進行「明文立法」。
加強兒童身體自主權教育
此次幼兒園事件引起社會諸多關注,也看見制度上的不足與缺失,因此我們需要多方著手,才能共同守護孩子的安全:
從小強調尊重兒童的感受與身體自主權,讓孩子可以學習「身體感覺」、「身體界限」和「行為反應」,進而幫助兒童認識自己的身體,學會如何區辨感受及表達自我。當遇到破壞身體界限的不當行為時,才比較有機會說出來並向信任的成人求助。教育不僅是學校的責任,家庭與社會也應共同參與,以確保每個孩子都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政府應提供被害人與家庭,提供更積極、友善的服務
孩子在遭受創傷後,往往需要長期的心理諮商與情感支持,才能逐漸走出陰影,回到日常。但家長可能也會有創傷反應,同步提供資源給家長,方能幫助孩子與家長度過難關,重建安全感。
因此
政府應該採取更為友善的措施,遵循
CRC公約與
兒少權法中的意旨,
在社會福利輸送上提供專業的資源,包括心理諮商、法律援助以及經濟上等全方位支持,幫助受害兒童與家庭走過風暴。 ⠀
共同守護孩子的安全,需要每個人的努力⠀
兒童的安全是社會的共同使命,勵馨呼籲全民一起守護孩子的未來,讓孩子免受任何形式的傷害。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安全、尊重和友善的成長環境,讓孩子們在愛與關懷中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