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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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需要你時,請在我身邊:談離婚父母的親職合作

撰文/古淑慧(桃園分事務所 諮商員)

由於在父母離婚後的會面不順利,14歲的小可(化名)與爸爸媽媽來到勵馨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的向日葵小屋,在社工與小可面談時,他提到了不想見爸爸的原因:「小時候『那個人』都在別的縣市工作,都是媽媽跟外婆在照顧我,就算他偶爾回來也都在欺負媽媽,對我態度也很差,後來我媽受不了,就跟他離婚了。」

 

隨著談論得越深入,小可也越加憤怒起來:「以前我都見不到他,離婚後他卻一直打官司、說要見我,搞得我們全家人都很煩。我小時候生病的時候他都不理、我的畢業典禮也沒出現過,他之前不要我,為什麼現在又要來見我!」小可氣呼呼地說著,卻讓社工看見他憤怒的背後,長期遭受忽視與錯待的傷痕。

 

之後,向日葵小屋協助小可與爸爸進行會面,起初小可仍有許多抗拒與不滿的情緒,讓爸爸不知所措;但在社工的協助下,爸爸不斷地調整回應與互動的方式,親子互動漸漸穩定,小可也不再抗拒與爸爸會面。

 

其實他擔心的是:你會不會又離開我?

在協助離婚父母的親子會面時,常發現有一類狀況:探視方與孩子過去的關係就不緊密,使孩子對會面感到生氣與困惑,但這些負面情緒的背後,是孩子壓抑已久的失落、不被愛的感受。因此,孩子可能會出現許多不滿、拒絕的言行,其實這些表現,可能都是孩子害怕探視方又突然離開的反應。

 

因此,理解孩子相當重要,有些探視方會將這些反應視為沒禮貌、沒規矩,或認為孩子受到照顧方的指使,而用強硬態度回應孩子,甚至質問孩子:「這是你爸爸(媽媽)教你的,對不對?」當孩子的情緒與想法沒有被理解,甚至被歸因成別的原因時,可能會更加生氣,也導致親子關係每況愈下。

 

這一類情形的親子會面時,其實孩子也正面對著不被愛、不舒服的感受,而這些感受都需要被探視方看見、理解,若探視方能耐心以對,持續表達對孩子的關懷,並瞭解到孩子的受傷需要在親子關係間慢慢療癒,才有機會重建親子關係。

 

共親職合作:重建親子關係,雙方需互相支持

當孩子已展現抗拒,要修復與孩子間的親密感與信任感,探視方責無旁貸;但照顧方若能提供協助與支持,將能進一步促進三方的關係改善,也能加深孩子「我同時擁有爸媽的愛」的體認。

不論是哪一方,都應尊重孩子與父母固定保持私人關係及直接聯繫的權利,父母也須共同努力,讓孩子感到自在、並同時享有雙方的關愛及照顧。

即使離婚,父母仍可朝下列方向努力,給予孩子充分的愛與關懷:

 

守護孩子的親子關係維繫權

雙方都有應努力的項目,探視方應盡力維持親子關係,照顧方也需鼓勵孩子會面、協助會面進行。

 

討論會面時間時,考慮孩子個人的行程

孩子若年紀較大有自己的行程,需盡量與會面時間平衡,避免影響到孩子的行程,也能增加孩子對會面的意願。

 

不在孩子面前討論彼此的事務

過去的事情已無法改變,但孩子在聽到大人不愉快的往事時,容易感到為難與不舒服,連帶影響孩子的身心發展與親子關係。

 

邀請孩子表達情緒與想法,並協助孩子處理感受

與父母的關係疏離或是經歷衝突,都會影響孩子的身心,父母應陪伴孩子整理與抒發自己的情緒與感受,必要時,可與孩子一起尋求專業協助。

 

若您也正在苦惱離婚後該如何妥善處理相關議題,歡迎至向日葵小屋諮詢,讓我們陪伴您與孩子度過這一段不容易的時期。


 

向日葵小屋家事商談服務

諮詢電話:03-4226558#15、26

諮詢LINE:@086qdd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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