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自成立以來,長期服務遭受性剝削、性侵害、家庭暴力等性別暴力的被害人,這些被害人以女性居多,但我們從陪伴這些女性復原的歷程中,看見她們的生命樣貌是很豐富的,可能來自不同的種族、族群、階級、年齡、健康狀況、性傾向、性別認同、宗教或信仰,因此性別暴力也會隨著這些不同的生命紋路形成不同的影響。
然而,我們也在陪伴中感受到當前的保護系統可能無法接住經歷性別、種族/族群、階級、性傾向等「多重歧視」的性別暴力受害者,於是在2019年成立「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中心」(下稱多歧中心),服務遭到「多重歧視」的家暴、性侵害被害者與遭到性別暴力的「多元性別」(LGBTQ+)當事人。
依據衛福部112年統計同志親密關係暴力,有1343案。在同婚還沒通過之前,因為沒辦法結婚,讓同性戀關係即使相戀許久,依然是法律上的陌生人,這會讓同性戀親密關係承受的挑戰是相較異性戀更大的。但即使是同婚過了,制度上還給同志結婚的權利,多元性別者在社會上要承受的社會壓力也沒有一瞬間消失,當然有更友善,比如有更多性別友善的職場。
多元性別親密關係暴力中,有一個比較特別的樣態就是:「威脅出櫃」,就是假設我的伴侶跟我說,如果要分手就去你的公司說你是同性戀!那如果我沒有在職場上出櫃過,我會不會害怕?會呀!甚至如果我的主管是一個歧視同性戀的人,會不會害怕失去這份工作?會!而這個威脅是建立在社會的不友善之下。
因此反過來想同樣情境,如果是一對異性戀戀人,伴侶說你如果分手我就要去你的公司說你是異性戀!這好像就很搞笑,以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到多元性別的親密關係其實是承擔著更大的社會壓力,而暴力樣態也會跟異性戀有所不同。
要先做到「肯認」,肯認多元性別者的性傾向認同、性別認同,用他喜歡的方式稱呼他,以及站在一起跟他去面對生命裡的困境,對多元性別者來說就是很大的力量。很多困境真的很巨大、很難處理,但光跟他們站在一起,就已經是很不一樣的生命經驗。
在多歧中心的服務經驗中,有次陪伴跨性別女性個案去法律諮詢時,遭遇到律師拿著他的身分證說他是男生,個案沒有反應,他說他已經習慣被這樣對待,而當多歧中心社工和他站在一起,為他生氣及發聲,這樣被善待、被肯認的經驗,對長期遭遇社會歧視的多元性別者來說,就是很大的力量。
根據多歧中心的統計發現,每一個個案,大多都經歷2-3個暴力,也就是在家庭就因為性傾向認同或性別認同不被家人接納,或者言語羞辱;就學後,因為性別氣質被同學欺負、霸凌甚至性侵害;就業後,在職場上被性別歧視、被霸凌。
你就會看到,這一個人從出生到長大,一直在經歷的就是家人、同學、同事都在告訴他,你是錯的!讓多元性別者大多難以相信自己是值得被善待的,甚至不認為這些是「暴力」,真心認為「是自己錯了」。
「難以相信自己是值得被善待」的影響是很深的,不僅是會身在受暴環境難以意識,也會把所有外在的歧視與壓力,都化作千千萬萬自責的聲音,無時無刻都在指責著自己。
回到生命、回到生命與生命間,中心很多求助者常會自責是不是自己不要喜歡同性、自己好好當個男生/女生就好,我們常跟當事人說:「成為你真實的樣子並沒有錯。」
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有喜歡或不喜歡的人事物,但即便這一個人不是你喜歡的樣子,我們能不能仍然尊重他能夠成為他想成為的樣子,這個社會能不能有一個空間,涵容每一個生命都可以活成真實且多彩的樣子。這其實是勵馨36年來走在性別暴力防治的路上,面對台灣這麼長時間下的社會變遷仍然都持續努力的核心精神,讓每一個人不因性別而遭遇到歧視與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