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移工懷孕怎麼辦? 一步驟讓雇主和移工可雙贏!

撰文/陳本真/梁苡妮 (移住者服務中心 專員)

家裡移工懷孕了,我不忍心解雇她,但家裡長輩就會沒人照顧…別擔心只要申請一份文件,移工不僅可以留台待產,雇主還可以馬上聘僱新移工!

家庭看護工最青春的年紀都在台灣度過,我們常忽略這時期是她們最適合婚育的年紀。她們可能在台灣認識另一伴,或是跟丈夫一起來台打拼,有計畫或意外地懷上愛的結晶。知道移工懷孕時,雇主多半為她開心,但也擔憂將影響照顧家中老人,因此雇主會考慮與移工解除聘僱關係,可是解聘後移工該何去何從呢?

其實,近年來政府宣導移工與雇主解約後,移工仍可合法留台灣待產,且只要醫師開適航證明,移工也能選擇回母國生產後,再持同樣的居留證來台工作。與此同時,雇主也能立即申請聘僱新的移工。但這樣聽起來雙贏的政策為什麼沒有很普及呢?

這是因為,雙贏的前提是先向勞動部申請一份文件–「暫緩轉換雇主函」,雖然雇主與移工都可以送件申請,但程序繁瑣複雜,通常需要仲介協助,若仲介認為照顧懷孕移工很麻煩,不願意處理,那雇主即使想幫忙,也不知道從何開始。

因此勵馨移住者服務中心整理了 暫緩轉換雇主函 申請步驟與應備文件,閱讀這篇文章一起協助移工安心待產吧!

為了家庭成為「外勞」 但「外勞」也有人權

懷孕是女性的重要人生階段,不應該因國籍或身份而受到歧視。但很遺憾的是,女性移工知道懷孕後,卻需要擔心會被雇主指責,甚至被送回國而失去收入,擔心將無力償還給母國仲介公司的巨額仲介費也不能再繼續支應母國家人的生活。因此移工常常需要考慮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向雇主坦承,若您的移工勇敢向您坦承懷孕,您可以先從下列步驟著手:

 

家中移工懷孕雇主可與移工協商選項

家中移工懷孕雇主可與移工協商選項

為什麼移工有巨額的仲介費?

移工來台工作前,需支付母國仲介公司10萬~20萬的仲介費,移工常需要先向銀行借款或抵押房產來支付,以致來台前就背負債務。但移工仍願意支付這些費用,只為換得到台灣工作的機會。

監察院調查顯示,許多懷孕移工被強迫解約或回國,但109年及110年卻沒有正式的雇主不當終止契約案件記錄。這兩年有51名懷孕移工轉換雇主,對比5000多名因懷孕被解約回國的移工,顯得微不足道。1955專線接到的226件申訴中,超過6成的處置結果為移工已出境或同意結案。

  • 勞動部在2021年發函,當移工懷孕或分娩時,雇主不得解僱或要求移工返國。如果發現移工被解僱是因為懷孕,勞動部不會核准移工的解約驗證。

  • 性別平等工作法11條及38條,雇主不可因移工懷孕或生產就將他解雇,也不能要求他離職或給予歧視性待遇;違反者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 若雇主單方面因移工懷孕終止聘僱關係,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地方政府將禁止雇主在兩年內聘僱新的移工。

什麼是暫緩轉換雇主函? 申請到這份文件代表什麼意思?

在移工沒有懷孕的一般情況下,雇主與移工有兩種結束合約的方式:期滿不續聘 以及 提前解約

  • 期滿不續聘雇主與移工走完合約,雙方不再簽下一份合約,移工必須在目前的合約期滿前找到新雇主接續聘僱;

  • 提前解約雇主與移工因某些緣故提前解除聘僱關係,解約後移工有60天期限尋找下一位雇主,移工可以在60天內一邊休息一邊尋找新雇主。

  • 如果移工沒有在上述期限在找到新雇主簽約,就必須立即返國

與移工解約後,雇主須等待移工找到新雇主或出境台灣才能聘僱新移工。但懷孕移工要避免搬重物、久站及不規律的作息,暫時無法繼續工作,也不希望因懷孕而返國……這時只要向勞動部 申請暫緩轉換雇主函 就能突破這個困境。

暫緩轉換雇主函 的功能:

  1. 允許雇主立即聘僱新移工。
    *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6條第4款不可歸責雇主事由之規定,移工因懷孕申請「暫緩轉換雇主函」,待取得勞動部核定同意後,原雇主可以引進或聘僱新移工。
  2. 延長移工解約後找到新雇主前的這段居留期,且允許移工這段期間不用工作,合法在台灣待產。
  3. 懷孕移工一般可以休息至生產後60日。
    例:移工1月1日取得暫緩轉換雇主函,1月10日生產,移工的休息期為1月1日~3月11日
    *實際休息天數皆依勞動部核定為準!

如何申請 暫緩轉換雇主函

暫緩轉換雇主函的申請流程複雜,一般民眾易忽略重要步驟或文件,若有仲介服務,雇主可以出示我們整理的流程圖,直接請仲介幫忙。如果仲介不願意幫忙,雇主也可以自行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暫緩轉換雇主函申請流程圖

暫緩轉換雇主函申請流程圖

申請【暫緩轉換僱主】應備文件

 

申請暫緩轉換僱主應備文件包含:暫緩說明函、轉出許可函文、移工護照、移工居留證、懷孕診斷證明及孕婦健康手冊或手術診斷證明

申請暫緩轉換僱主應備文件包含:暫緩說明函、轉出許可函文、移工護照、移工居留證、懷孕診斷證明及孕婦健康手冊或手術診斷證明


備妥以上資料後,將文件郵寄至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

建議先聯絡02-89956000確認詳情!收到勞動部核發之 暫緩轉換雇主函 後,即為完成申請,移工可以放心休息待產,雇主也可以聘僱新移工。

申請入住安置、健保加保與急難慰問金也別忘!

若雇主擔心移工懷孕時期的健康及居住,可再為移工申請入住政府設立的 懷孕移工安置中心。雇主也別忘了提醒移工到 區公所用第六類身分加保健保,並每月自行繳納健保費,讓健保不中斷喔!

另外,依據「外國人管理及協助措施補助作業要點」規定,移工在臺灣工作期間,如遭受人身侵害、職業災害、普通傷病而致無法工作、死亡等情事,政府基於人道考量,核予一次性慰問金。若移工因懷孕導致其他併發症,雇主或移工本人可以嘗試向地方勞政單位提出申請。

*慰問金資格由地方政府審核為準 請參考連結

呼籲關注移工議題 善待外籍移工

近年民間移工團體與許多雇主積極站出來推動移工權益,希望在台移工的心聲被更多人聽見,台灣人能更友善對待他們。我們期許台灣的移工政策更與時俱進,真正關注到移工的需求,他們不是「外勞」,而是一群為了改善家庭生活,到台灣努力工作的人

看護移工填補台灣高齡化社會長照人力不足的問題,她們在家中、醫院、看護機構全天候照顧老弱病患,但照顧者要擁有健康的身心,才能好好照顧他人,因此當她們身處脆弱時,我們也要能接住她們的需求。 

在注重人權的世代中,勵馨基金會移住者服務中心將心意化做行動,支持我們,共同營造和諧的社會景象。

移工懷孕 歡迎來問

移住者服務中心有怡馨與迦馨家園,2023年共安置80位女性移工。其中迦馨家園是懷孕的移工的暫時居所,協助她們在台灣或回母國生產,並於休養結束後在台灣找到新的雇主。怡馨家園為女性主要協助遭受不當對待、有勞資爭議,或遇重大困境的女性移工,待爭議案件處理完畢並修復身心後,重回職場或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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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勵馨2022年調查,有三分之二的移工有情緒困擾, 面對移工的心理健康,移住者服務中心持續倡議【提供尊嚴及平等的勞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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