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男同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被誤會性騷擾他人。誤會他的女性,十分勇敢,感到不舒服後,並未隱忍,立即出聲喝止。周遭乘客的目光,循聲打來,男方如坐針氈,心想「與其讓人用看色狼的方式盯著,不如讓人用看同志的方式盯著」,遂當場出櫃,自證清白。[1]女方或許因為尷尬,之後匆忙下車,並未道歉。
男方將自身經歷分享在網路上。有人稱讚他的勇氣,訝異他敢當眾出櫃;有人對他的反應拍手叫好,責怪女方自以為是;有人提出女方作法雖然不當,但並非被害妄想,而是父權文化下不得不學會草木皆兵;有人認為遭到誤會儘管難受,但女性被騷擾的狀況更為嚴重,因此呼籲男性應忍下為宜。
毫不意外地,討論再次淪為情緒對立。一些人認為,女性過度敏感,動輒得咎,好像所有男性都想占她們便宜;另一些人則感慨,原來男同志也是男人,除了喜歡的對象不一樣,和異性戀男性沒什麼不同──「都在歧視女性」。
然而,男同志為此叫好的憤慨情緒,只因為他們「也是男人」嗎?「寧願出櫃也不願被當成色狼」的心境,究竟反映了什麼?為什麼寧可面對出櫃後可能遭遇的不友善風險,也要以此自證清白?
或許,無論性傾向為何,也無論呈現出的是憤怒或焦慮,男性對於被誣陷為加害者的情緒,其實源於無助——在「男加害/女受害」的社會想像下,沒有人會相信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2]
「沒有人會相信我,」在討論誣陷性侵的時候,男性們說:「只要跟性暴力有關,大家就不相信男人。女人占據了道德優勢,一旦她們提出控訴,男人就完了。」
這種對於「道德優勢」的批判,很快引來反駁:「女人才沒有什麼道德優勢,也根本沒有什麼『不相信男人』的現象。社會不相信的是女人,社會不相信的是性侵受害者。」
再一次,我們看見討論的簡化與對立,而這種對立,其實並不必要。有時候,人們的言論會因為情緒而略嫌武斷,無法描繪完整的社會樣貌;然而,它仍然呈現了當事人的生活事實,而這些事實可能正是一直以來並未獲得關注的重要經驗。如果想要進行建設性的討論,或許得將焦點放在這些經驗的進一步挖掘,而非陷入互相否認的情緒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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