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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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樣態不只一種:看不見的傷痕也可能是壓垮他們的稻草

撰文/陳鶴勳(勵馨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中心督導) 、孫致宇(勵馨公民對話部倡議專員)

談到家暴,你想到的畫面是什麼?許多人腦海浮現的圖像,或許是酒後就會對妻子揮拳的男人,或是三餐不繼、遍體鱗傷的孩童。但是家庭暴力的樣態,不限於男對女的婚姻暴力及兒童虐待,也可能以不會留下傷痕的方式進行,更不會只發生在特定的親屬關係之間。

身為社工的我,自認對家庭暴力相對敏銳,一直以來都很關心身旁親友。有次好友遇上分手暴力,我便提醒朋友,縱使是未同居的親密關係伴侶暴力,也能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然而,前陣子卻因為一次事件,才讓我意識到,原來我的家族中一直都存在著一段家庭暴力……

 

積壓的情緒與委屈,最後以暴力作為出口

我的外婆出生於日治時期,家徒四壁又有7個手足。不到5歲的她,被送到鄰村的富有人家當童養媳,長大後和不怎麼投緣的「弟弟」結婚,這一切,都在她無法選擇下發生。

後來我的外公因欠下大筆債務跑路,只能由外婆扛債,家中4個孩子平常都在做家庭代工,或協助鄰人在農忙時挑揀出壞掉的土豆來貼補家用。每當附近宮廟發米濟貧時,還會去廟埕排隊領米,小小的孩子總是一人扛一袋米回家。後來外婆去工廠做清潔工,卻被工廠員工性騷擾,甚至在深夜潛入宿舍強行抱住她,所幸在呼救下才停止,但那個人後來就到處說外婆壞話,說外婆打掃不乾淨、好吃懶做,慶幸在主管的力挺下,外婆才得以做到退休。

等到終於拉拔孩子們長大,家境漸漸好轉,退休後的外婆,在一般人眼中,已經可以開始頤養天年,卻怎能想到,從小沒有被好好對待過的外婆,其實也不知道要怎麼好好對待別人,尤其在傳統異性戀婚姻家庭的觀念下,「地位低落的媳婦」成了外婆宣洩情緒的箭靶。

論體力,外婆當然是比不過年輕人,但外婆卻透過言語貶損我的舅媽,嫌棄她煮的飯難吃、沒家教,在每一個家務細節挑毛病,生氣起來就拿菜刀亂揮……長年下來,我的舅媽精神受到很大的傷害,表弟妹也在這樣的高壓精神暴力環境下成長,表弟在外婆跟舅媽講話時,常會嚇到躲在房間,或是緊張地咬指甲。

 

為什麼我們總是要到有人崩潰,才來事後反省?

一日,平常總是溫柔的表妹,終於因為看不慣外婆對舅媽的暴力,對著兩人大吼大叫,質問到底要鬧到什麼時候?舅媽嚇得哭著奪門而出,不敢相信溫和的女兒竟然會有這麼激動的反應,舅舅得知後也驚覺事態嚴重,跪著哭求外婆不要害自己家破人亡,然而外婆才稍微收斂幾個禮拜,之後又故態復萌。

我的母親相當心疼表妹和舅媽的處境,找到了一處外婆可以自理生活的空間,由舅舅定期去協助整理家務,表弟妹和舅媽才得以過著相對輕鬆的日子。而外婆自己獨居竟也過得很快活充實,平常就去種菜、有空還會當環保志工。

而表妹的爆發,也勾起我一段近10年前的記憶,當時舅媽被外婆的暴力逼到快自殺,苦苦哀求其它長輩讓彼此分開住時,卻被勸退:「怎麼可以讓老人家自己一個人住,太可憐了!外婆講的話聽聽就算了,幹嘛那麼敏感偏要往心裡去?」。

至今想來十分諷刺,家庭暴力離我們並不遠,為何一定要等到有人犧牲了、情緒崩潰了,大家才會意識到:其實家庭暴力近在咫尺,隱忍無法解決問題,委屈不能求全?而當被害人已經求救了,家族中的其他人不但沒有伸出援手,反而打掉被害人求救的那隻手,對於被害人而言,恐怕比家暴本身更痛。

 

作為社工,我期待家庭暴力的多元樣態能被看見,而不是只被當作「家醜不能外揚」、「只是家庭衝突而已,不算家暴」,這會讓家暴受害者失去求助的可能。遭受家暴並不罕見也不丟臉,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來自家庭成員的暴力,也都受到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當你發現自己或親友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諮詢求助。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有更多一點的敏感度、再多一點積極,或許就能阻止下一件因為家庭暴力引發的憾事發生。

 

原載於-獨立評論@親子天下:家暴的樣態不只一種:別讓看不見的傷痕,成為壓垮他們的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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