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情侶或夫妻,在親密關係生變或一方遭受到伴侶家暴後,除了彼此間的情感容易產生變化,大多選擇的結局便是分手。相較於情侶分手容易,在婚姻關係中的夫妻,談到離婚,孩子常成為雙親相互情緒勒索的理由與藉口,孩子的何去何從,也是照顧者最重要的課題。
孩子是家長的情愛「結晶」,卻也容易成為家長你爭我奪之下的「工具」。屏東勵馨在服務中,不時會聽到家長一方總會在孩子面前醜化另一方,讓孩子對另一方產生厭惡感,以此取得離婚優勢。更甚者,我們也看見有家長,將對伴侶的情緒發洩在孩子身上,以此獲得內心的平衡。
有服務對象跟我說:「我們要離婚了,他為了搶到監護權,常在孩子的面前說我的壞話」、「我很討厭我的女兒,看見他被爸爸打,我不覺得心疼,因為那是他們家的孩子」、「我沒錢、我要工作,我把小孩給他爸爸」、「如果他不給我撫養費,我就不讓他看孩子」。
婚姻關係走不下去,不管是那一方,總是會想要爭取對自己最大的利益,而將無辜的子女作為戰勝一方的籌碼。
小慈在雙親的衝突暴力下成了目睹兒少,也在家長離婚爭取監護權之下,由社工陪同出庭。
開庭過程中,小慈緊張到掌心出汗,雙手直戳雙腿,社工緊握住小慈的手,讓小慈安心說出自己內心的想法。當開完庭,小慈語帶哽咽的對著社工說:「不管監護權在誰那裡,我還是希望身邊有爸爸媽媽」。小慈的例子是多少家長爭奪監護權之下子女的心聲。
對於未成年的子女而言,照顧者關係的變動,除了得面臨未來不確定的生活,也成了照顧者關係惡化下的代罪羔羊與犧牲品。家長往往容易沉浸在自己「不甘願、我要…」的情緒中,而忽略孩子的想法,若家長能站在子女的立場加以思考,彼此友善合作,子女依然能在雙親陪伴下,安全快樂的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