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也就是同婚四周年當天,全國律師聯合會多元性別委員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和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共同舉辦「同婚四週年:婚姻尚未平權」座談會,探討異性戀婚姻依《民法》與同志婚姻依《748施行法》的隔離立法方式,對同志伴侶權益的影響。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社工督導陳鶴勳指出,《748施行法》雖然大多準用《民法》內容,但不包含《民法》親屬編的「姻親」規定,所以同志結婚後,和伴侶家人不成立姻親關係。陳鶴勳說,曾有個案遭伴侶母親長期辱罵及威嚇「要殺掉你」,但因為與施暴者沒有民法中的姻親關係,所以遭受言語和精神暴力,也不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無法聲請保護令。
陳鶴勳回憶,得知個案無法聲請保護令時,他非常震驚,「這不是基本人權嗎?」陳鶴勳也說,勵馨基金會自2020年起倡議《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希望擴大保護令適用對象,但相關修正案2021年通過立院一讀後無疾而終。
雖然衛福部去(2022)年有提出函釋,表示正研議修法,請各家防中心仍要服務遭到姻親施暴的同志。但陳鶴勳認為,保護令是處理家暴問題的第一道手續,若缺少該機制,社工只能溝通是否要先搬離住處等,而無法依法聲請保護令,儘速修法仍是第一要務。
在綜合座談時間,有與會者分享自己曾在親密關係中遭暴力對待,醫事人員卻因性平觀念不足,沒有為同志伴侶通報家暴。陳鶴勳回應,若警政或衛政系統的性平意識不足,的確可能出現類似狀況,因此提升專業人員的多元性別敏感度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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