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裡的魅 夜裡的鬼:實務現場催生修法倡議 阻絕 家內加害人 騷擾行為

「社工,我終於不用再逃了!這麼多年來,終於可以建立一個安全的家了!」小魚說

 

勵馨基金會35年來陪伴許多遭受性侵害的受害者,最讓人心痛的莫過於家庭內的性侵害,這些受害者初次受害年齡往往在幼年時期,受害次數與受害時間多是長期且難以計算,對於這些受害者更巨大的傷害是,難以理解愛為什麼這麼痛苦?

而 包裝在愛裡的傷害,也讓受害者更加混亂,包括因為愛捨不得揭發深深傷害自己的人,或害怕揭發了自己是不是就沒有「家」了?更令人恐懼的是,成年以後,不管逃到哪裡,加害者總是會再度出現在眼前。每一次的遷移,往往留下來的只有受害者碎了一地的靈魂。

 

2022年 多歧中心 一位遭遇童年家內性侵害個案,在成年後多次遷出受虐地,以為終於可以開啟新生活時,卻總是被加害的親屬透過查調戶籍追蹤到現居地

根據《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二條,當事人可以申請直系血親的戶籍資料,除非通過保護令聲請,否則受害者的戶籍資料無所遁形。然而保護令的聲請需要蒐集證據,經過法院裁定後才得以核發,這段路程對於童年家內性侵害受害者遙遙無期。

 

從實務現場催生修法倡議 阻絕家內加害人騷擾行為

童年家內性侵害案件蒐證困難重重,很多能夠說出來的受害者,往往都經歷多年、甚至已經成年,也因此受害的時間過長、次數難以計算,創傷一層、一層的堆疊,使得記憶與精神狀況都越來越混亂,更遑論站上法庭聲請保護令。

因此自2022年開始,勵馨不斷倡議,終於在2023年由立法委員洪申翰積極協調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戶政司,研商《家庭暴力防治法》修訂事宜,順利在當年11月新增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2條:「被害人於未成年遭受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行為,得向戶政機關申請註記該行為人、直系血親不得申請閱覽或交付被害人之戶籍資料。」

意思是,如果一個未成年的人在家裡受到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或性侵害,那麼被害人可以向戶政機關提出請求,在該家庭成員的戶籍資料中註記,直系血親(例如父母)將不得查閱或取得被害人的戶籍資料

值得開心的是,今年4月多歧中心個案小魚成功於戶政機關註記直系親屬不得調閱戶籍資料。註記後,小魚說:「社工,我終於不用再逃了!這麼多年來,終於可以建立一個安全的家了!」那一刻,像是看見漫長又冷冽的夜裡,終於暈出了一道曙光。

 

實務協助,從生理到心理的生活重建

許多受害者在求助前,長期面對受虐記憶化作夢裡的魅、夜裡的鬼,連好好入睡都是困難的,難以與人建立關係,甚至無法出門和穩定就業

於是社工在接到受害者的求助者,首先:

  1. 需要連結身心科或諮商資源,透過藥物或諮商先緩解創傷反應,讓受害者至少可以好好睡覺,亦透過固定會談了解服用藥物及諮商後對生活的影響
  2. 建立重要他人創傷知情觀念,讓重要他人能理解創傷反應,不至於不知所措而責備受害者。
  3. 若受害者逐漸較能因應創傷反應時,便可銜接就業資源穩定收入,同時也連結租屋補助、社會住宅等資源協助其邁向獨立生活。

然而這個過程往往是進進退退,因為長年受虐記憶總會不時襲上,再度壓垮原本建立的生活。但是每一次的重建與摧毀,雖然緩慢但依然在前行,我們要看見這一路走來的努力,一切都不容易,但每一步都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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