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近期媒體爆出北市某幼兒園狼師住處藏逾600部私密片,勵馨基金會與立法委員
林月琴已於3月12日
召開記者會,提出四點訴求,包括請求檢察官持續羈押扣押相關證物、推動全年齡性平調查、保障受害者家屬知情權,以及檢討兒少資訊揭露範圍。
其中勵馨肯定檢警人員在記者會後,確實執行扣押相關證物,繼續羈押,方能取得關鍵證據,讓案件有突破性進展。
希望仍在立法院修法中的「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能早日通過,讓涉及
兒少性影像的法制更加完善,以防止後續再發生此類事件,還給受害者與家屬一個公道。
勵馨認為,現行針對幼兒園性平事件的調查機制存在漏洞。
據家長反應,早在2022年6月前,就有孩子疑似受性侵的事件發生,卻沒有家長知道,也不曉得主管機關是否有進行調查,才導致類似事件於2023年6月再次發生,並有高達20位孩子受害,嚴重侵害兒少與家長的權益。
但委員會9至19人的組成中,只規定了至少2位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專業,具性平專業者可能甚至不到九分之一,若幼兒園發生性平事件,委員會未必能為孩子權益把關。
因此,我們呼籲幼兒園「性平事件」的調查委員,應適用「
性別平等教育法」調查機制與流程,將性平調查延伸至學齡前兒童,也就是「
全年齡性平調查」,強調委員應具備性平意識與專業,以確保由性平專業人員進行調查,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兒少權法第69條修法方向建議
家長也向勵馨反應,若有媒體願意報導,他們也不會送孩子去該幼兒園,也不致後續有高達20名孩童受害。
從本案中我們認為現行兒少權法第69條,要在「兒少隱私權、媒體報導權、民眾知情權」之間取得平衡,雖然不容易,但適當的報導,使公眾瞭解違法或不當行為的存在,以便提高警覺,採取防範措施,也是一種保護兒少的措施。
因此,兒少權法第69條的修法方向,呼籲主管機關作出「例示框架」或「例外條款」,以平衡媒體報導的社會責任和個人權益保護,建立透明機制,使政府和媒體報導取得公眾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