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亞洲第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正式公布,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第一個實施民事保護令(註一)的國家;23年後的2022年6月1日,《跟蹤騷擾防制法》正式實施,國家在反暴力的路上又邁進了一大步。
根據衛服部2021年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最新統計,被害人有149,198人遭受親密關係暴力與家庭暴力的傷害,與疫情未爆發的2019年相比增加了16%。除了因為疫情所影響的家庭衝突事件提高,受暴對象的性別占比差距呈縮減趨勢、家庭和親密關係改變而產生的其他情況,都讓我們深深意識到:現今的受暴型態,早已有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既有法規已然不足以因應。
為了接住來自各地、面臨不同暴力型態的求助者,勵馨基金會以 「緊急->中期->長期」 三階段為基礎,發展完整的 親密關係暴力/家庭暴力被害人服務 模式。除了提供社工輔導、醫療、司法、緊急庇護等協助,給予求助者及時且基本的保護;更在危險程度降低後,陪伴求助者以「經濟培力、關係重建、住宅自立」為服務核心,累積自身能量與連結外部資源,支持服務對象脫離暴力,開始社區的自立生活。
面對危機期的求助者,勵馨基金會的服務重點在於及時回應服務對象當下需求。他/她們通常都剛遭受暴力,身心安全處於不穩定狀態。而專業社工輔導和即時的關懷支持,將能強化服務對象的求助意願,並建立合作關係。
社工首先會透過電訪或面訪執行安全評估,一同制定被害人安全計畫;同時依據服務對象的需求,提供司法、醫療,及緊急庇護安置等服務,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使用社會資源的能力。2021年,勵馨服務17,250名親密關係暴力服務對象,共計160,555人次。
當被害人決定透過司法途徑保障人身安全、離開暴力關係時,除了需經歷一關又一關司法程序,過程中還會經歷相對人(註二)言語威脅與恫嚇,觸發內心對受暴的恐懼和傷痛。勵馨自2003年陸續駐點於地方法院的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及家事事件服務中心,就近、即時提供服務,保障服務對象尋求司法途徑時的權益。
對於不熟悉司法的服務對象,社工除了解說保護令內容、說明法律程序、協助撰寫訴狀、整理證物等,也連結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同時藉由會談,適時給予情緒支持、需求評估,並討論人身安全計畫,降低家庭暴力再次發生的風險。
此外,當婚姻、子女監護權事件進入訴訟後,親密關係雙方抱著自身的委屈與憤怒對簿公堂,難以用友善的方式溝通及處理未成年子女的事務。常常讓衝突越演越烈,需要家事事件服務的社工在場協助:使孩子在安全環境下,讓父母共同關注未成年子女權益,在友善與合作狀態下討論及擬定會面交往(註三)計畫。
離家,是許多服務對象為了脫離暴力循環,不得不的選擇。
為了儘快隔離家庭暴力的威脅,政府於全國設置了39處家暴被害人庇護所提供安置服務,讓受暴者及其子女能有一處確保人身安全、獲得生活支持的處所。目前勵馨基金會自辦與承接政府委託,於台灣北中南三區共有1處緊急短期庇護中心、4處緊急短期及中長期庇護家園,以及4處自立宿舍,依據婦女的危機程度與需求,提供不同型態的安置服務。
庇護安置中心社工與生輔員依據個案需求,透過電訪、面談,討論生活、安全與自立議題,並從中提供情緒支持,藉由團體活動讓服務對象們建立抒發情緒與互動討論的支持管道及網絡。
以往庇護安置服務強調保密,無形也孤立了婦女的處境。勵馨基金會瞭解在不同安置階段,庇護所需要不同的功能設計,以回應受暴婦女即將在社區展開新生活的各項需求及預備。因此,勵馨基金會發展出緊急短期庇護安置、中長期庇護安置,以及自立宿舍等服務工作,讓安置服務不只是提供安置住所而已,同時也能在社區中扮演支持的角色。
2020年,勵馨成立林口服務中心,進場社會住宅服務。嘗試結合社會住宅與社工專業,提供社工輔導、穩定居住、托育照顧、就業培訓及微型創業等服務,透過在地培力、在地照顧,促進社區融合,以建立受暴婦女多元且長期的安置服務。
當家庭不再安全時,目睹家庭暴力雖然沒有在孩子身上留下傷痕,但對其身心發展的傷害卻是隱性和長遠的。
勵馨基金會以創傷知情眼光,看見孩子的傷,運用生態系統觀點,提升目睹兒「內在資源增加」、「家庭支持功能提升」、「建立社區支持系統」、「暴力情形改善」等四項保護因子。在臺北、新北、林口、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等縣市皆提供目睹兒少服務。2021 年,總計服務 641 名目睹兒少,共 38,668 服務人次。服務對象包含:目睹兒少及其主要照顧者、親友、學校教職員、社福與政府單位人員、社區民眾等。
從跨出家門、求助、到成功脫離暴力,其實是一段漫長的過程,每位婦女有著不同的步調與速度,但可以確定的是,這並非一件一蹴可幾的事情,這條道路往往迂迴曲折、反反覆覆且充滿矛盾。
婦女脫離暴力獨立生活後,遇到的困境多為:缺乏固定住所、與子女間的互動及受暴後創傷復元議題,皆影響受暴婦女在離開暴力後的獨立生活是否穩定。因此勵馨基金會發展出「多陪一里路:生活重建三核心」,透過關係重建、經濟培力、住宅自立等三大服務,協助婦女邁向自主生活。
「社工經常去家裡探訪,詢問我的需求,送米、麵條、生活用品…。還有每月一次的團體活動,像是:理財課程、美容舒壓、親職教育、親子律動、戶外旅遊,讓我們的生活更豐富多彩。」在服務對象展開自立生活的過程中,社工仍然透過勵馨「多陪一里路」的服務持續陪伴,協助她租屋、家俱等需求的連結,讓她很快能安頓下來。
受暴的服務對象是否能開展自立生活,除了穩定的住所外,經濟獨立是另一個關鍵。然而長期受暴的過程已讓服務對象失去自信、對人際畏懼,害怕進入就業市場;以及部分雇主對受暴者、離婚婦女的刻板印象,像是擔心施暴者騷擾、難以配合固定工作時段、對年齡的迷思,導致雇用意願低。
勵馨透過準備性、支持性與適性就業服務,經濟培力服務對象,協助提升就業信心與能力、覺察自我優勢,陪伴探索及規劃職涯發展,促進財務安全。
除了婦女本身的就業預備,排除女性就業內外在的阻礙,建立友善婦女的就業環境,亦是勵馨婦女就業服務與倡議的重點。2021年,共計服務 260 人,63%婦女順利就業、創業、接受職業訓練;84%婦女脫離暴力或降低暴力頻率。
後疫情時代,人們最重視的是──距離,卻讓社會互助體系彼此更加疏離。社會安全如同一張縝密的大網,包括社會福利體系、社會保險體系、勞動體系一層疊著一層。
疫情造成的經濟困境與轉型,也讓婦女與我們看見未來要努力的方向,婦女說:「因為疫情,經濟的穩定變得更重要,希望之後能多舉辦理財課程。」社工也看見經濟轉型提供了婦女兼顧 家庭照顧與生計的可能,勵馨基金會開展網路行銷課程與訓練, 協助婦女學習使用網路平台,以利在後疫情時代掌握商機、經濟獨立。
(註一) 保護令:英文為Protection Order,目的在於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人身安全與權益」的法律命令,警告加害者(相對人)不能再用肢體暴力、言詞暴力對待被害人。如果違反法院命令,將以刑事犯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的罰金。
(註二) 相對人:在發生暴力時,先主動尋求協助的人如:報警、聲請保護令、向外求助,稱為聲請人或被害人,另一方則稱為相對人或加害人。
(註三) 會面交往:也就是俗稱的探視權,是指親密關係雙方離婚或是分居超過6個月以上,讓未取得親權的一方,或是未與孩子同住的一方,有權與未成年子女保持聯繫、接觸、互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