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基,一位家暴者走上殺妻女而被執行死刑,這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勵馨長期關注家暴工作,我們認為,保護支持受害者,不代表相對人就罪該萬死,以二分法,把施暴者推到對立面,無助於家庭暴力的改善。
台灣社會需要了解家暴發生的脈絡,它不單是個人議題,更多是社會結構的問題。我們不應只以對立、究責態度處理家暴問題,它恐怕只會更激化暴力的發生。
要揭開這種二元對立的面紗,需要認真看待暴力結構的問題所在。首先,分析台灣社會如何養成男性的陽剛氣質的結構性問題。男孩從小被要求勇敢、剛強,其另一面就是不准軟弱、哭泣,無法忍受挫敗,這樣壓抑式的情感教育,只會讓男人活得很辛苦,情緒出口可能就是使用拳頭,暴力解決問題,一步之差就成為施暴者了。
再則,台灣社會對於施暴者的協助,可以說少之又少,它無法有效的解決暴力結構問題。通常在暴力事件被通報之後,施暴者大多陷於焦躁狀態,被隔絕與受暴者、子女見面,讓他無法忍受,而在這樣的關鍵環節點上,台灣是缺少人力去處理的,這只會讓施暴者更瘋狂,甚至走上殺人的絕路。李宏基就是其中一個案例。
韓國電影《與神同行2》,說得很好,「沒有壞人,只有壞的情形」。我們可以試著去理解暴力發生的脈絡,它是在怎樣的壞狀況之下發生的,而促使一個人使用暴力?
台灣在談轉型正義,如何從對立、究責,轉到理解、和解?這是需要時間,也需要持續很多的對話。李宏基被執行死刑,不是一命換一命的議題,也不是人命換選票的議題,它需要我們更嚴肅的看待,更有策略地的處理結構性暴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