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打算將性侵害這個祕密帶進棺材裡,一輩子也不會跟任何人說。」 二十年前,我還在實務現場擔任助人工作者時,常聽到性侵被害人這麼說。這句話的背後,代表著他們對性侵害遭遇感到羞愧,覺得說出來只會讓事情更糟,因此下決心要隱瞞這個祕密一輩子,被害人的沈默使得性侵害問題延遲發現及犯罪黑數問題嚴重。
性侵害的議題在過去是不可言說的社會禁忌,被害人常以為只有自己一人受害,以為是自己的錯,困在祕密圈的被害人輕則有自我形象問題,重則成為精神疾患的大有人在。近年來,性侵害相關的資訊和知識在社會中相較過往已能普遍、自由的討論及流通,相關的資訊和知識可以更自由的在社會中流動及取得,並且有空間讓知識重新建構,並發展或引進新的性侵害防治相關知識。這對於打破被害人孤立狀態及釐清責任歸屬錯在加害者有很大助益。
雖然這些年來,有些性侵害迷思已有所突破,如被害人性別、加害人多為陌生人、侵害手段多為暴力控制等,但從先前林奕含事件及近來的#MeToo運動中,受害者揭露後所遭受的評論,發現從社會態度到司法審判對性侵害,尤其是熟識、有權勢關係之性侵類型,仍存在極嚴重的迷思,這也提醒著我們,未來在性侵防治工作上,需進一步針對性侵問題的複雜性,將陌生人與熟識人防暴策略進行區隔,尤其以下面向是我們亟需進行更多公眾教育與對話:
1.打破完美被害人之迷思
2.辨識權勢型加害人良好形象下之假面
3.挑戰輕饒「對社會有貢獻」加害人、犧牲弱勢被害人的社會價值
台灣性侵害防治工作二十多年,在民間團體努力下,已重新檢視定位性侵害議題的重點不只是性的受創,更是權力控制的加害與受害關係;不只是私領域隱私的問題,更是公領域人權及人身安全的議題;不只是私部門社會救援的工作,更是公部門使用公權力維護社會安全與正義的決心。兒少不只是家庭的私產,也是國家委託家庭照料的公共財產,全民有互相監督的責任,從家庭、學校乃至社會應該提供民眾一個無性侵害恐懼的生存空間,雖然離理想尚遠,但整體而言,我們的社會正向此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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