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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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觀點】性別真平等才是有效避孕日

每年9月26日為世界避孕日,這個國際性的紀念日是為了提高青少年的避孕意識,促進青少年對自己的性行為與生殖健康做出負責任的選擇,提高安全避孕率,改善生殖健康教育水平,從而促進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和性健康。台灣近5年來,每年約有3,000位未成年人生子,可見我國青少年對自己的性行為與生殖健康的負責感有待加強。勵馨基金會彙整16年來的實務經驗發現常見未成年懷孕原因包含不當的避孕措施、存僥倖的心態、避孕不確實、避孕觀念錯誤、避孕失敗等。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2015年有對3,895位高中職學生做調查,結果顯示平均有11.1%曾有性行為(男性為11.8%,女性為10.5%)。有性行為者,22 %在14歲前即有初次性行為;83.9%表示在最近一次性行為有採取避孕措施。在避孕方式選擇上,有性行為者表示最近一次性行為有使用保險套之比率為68.4%、採用其他避孕方式之比率為15.5%、完全沒有採取任何避孕措施16%。由上可知,不管學校有沒有教避孕方法,超過1成以上的青少年有具體的性經驗,所以勵馨提醒青少年在發生關係之前,不但要思考清楚才做,同時也要有正確完備的避孕措施,才是真正保護自己身心健康的作法。 目前台灣政府部門宣導避孕方式是以使用保險套為主,不可否認這是簡易安全的避孕方式,不僅可預防懷孕,也可以保護自己和別人避免感染愛滋病及性傳染病,在超商、藥粧店、藥局以及部份衛生所皆可購買。然而從性別平等觀點來看避孕方式選擇,保險套使用是把避孕的決定權交給男方,女性反而處於「被動」狀態,但懷孕的後果往往是由女性來承擔,因此勵馨呼籲青少年如果已經和交往對象有親密關係時,應採取「雙重防護」,亦即「男生戴保險套,女生使用口服避孕藥」才是最有效的避孕方式。避孕的貫徹不僅需要了解性知識,更需要性別平等的落實。勵馨認為當女性可以充分體認並掌握自己的身體權,包含性同意權與生育規劃權的行使時,而男性也展現相等的尊重時,雙方彼此都能溝通和對等協商的前提下,才是性別真平等也才能真正落實有效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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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