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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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觀點】從私密照外流談裸露的性別平權

歌手王心凌日前因私密照遭散佈而對前男友姚元浩提出告訴,無獨有偶,一名準台大碩士生7月31日因誘騙121名國中小學生拍攝裸露私密照,並在網路散佈供人觀賞遭到警方逮捕,警方並在他的電腦查扣到120G的資料照片,不但全部分門別類仔細建檔,還註明姓名、學校年級及身材評語等資訊,可見該生此項「嗜好」已行之有年並趨向專業化和學術化。

從古至今,裸露一直是社會禁忌,然而公眾可以接受的裸露界限卻因時代及地域文化而異,比如在原始部落生活中,女性皆上身赤裸,而懷孕的女性現在已經可以上雜誌封面,哺乳中的女性在生活中更是隨處可見,至於男性的裸露,除了下體,幾乎不是禁忌,可見問題不是裸露與否,而是該地域對誰可以裸露的看法以及裸露的尺度在傷人。

不管任何社會,對女性身體的裸露都採取比男性更嚴格的標準,並將裸露的女性加以污名化,剝奪女性裸露的自由,讓男性得以透過盜取女性的裸露影像來牟利,或進行毀謗等復仇式色情,甚至滿足個人及同性們的窺淫欲,這是父權社會對女體進行宰制的典型措施。要改變這種現況,光是道德喊話作用不大,唯有打破女體在父權社會聖女/蕩女的二元對立刻板形象,才能讓女體重獲自由。

而在國中小學女生遭拍私密照一案中,該準碩士生是利用同時交換裸照的誘因及男女交往的名義要求對方提供裸照,在要到裸照後威脅對方提供更多裸照,否則要將照片曝光,從提供者高達121人看來,國中小學生可說性教育匱乏,對這種網路性詐騙毫無招架之力。此外,透過男女交往的名義要求對方提供裸照的要求竟然可以被接受,似乎也反應了男女交往的性別權力不對等已經是一種潛規則。

在資訊爆炸的數位時代,性隱私權最可怕的敵人是無知,而非保護不足,若是成人們繼續以掩耳盜鈴的心態面對日新月異的網路性資訊和性犯罪,只有徒然使更多未成年人受害;只有同時對所有性別充分揭露各種必要的性知識,才是防範性犯罪的最佳解,一味禁絕性教育進入校園不但不合時宜,也反應了某種不自覺的威權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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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