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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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回應】不要讓家暴目睹兒左右為難

電音天后謝金燕14日在台北小巨蛋舉行「蹦蹦趴」演唱會,透過VCR以1253字傾訴對媽媽的愛,並揭露父親豬哥亮家暴、外遇等醜聞,宣布為了媽媽的健康暫時封麥,要和媽媽一起過平靜的生活。勵馨基金會表示,謝金燕就是典型的家暴下目睹暴力兒童,身心長期承受父母失和的情緒和經濟壓力,呼籲社會給予謝金燕更多支持與關注,也希望謝金燕和家人未來可以一同接受家族治療的心理諮商,共同走出家暴陰影。

 

謝金燕為家務事心力交瘁,和父親豬哥亮的恩怨情仇牽扯18年,每次演唱會都因父親豬哥亮動作頻頻一再失焦,這次演唱會豬哥亮尋求親情再度遭拒,甚至以謝金燕17歲時曾車禍受傷,若不是靠著他借錢修理身材,也沒有後來的她,來表達憤怒。謝金燕長期夾在父母間左右為難,最後只能被迫選邊站,選擇帶著媽媽永遠離開舞台,可見家暴所造成的傷害若不處理,可能會持續一生。

 

長期從事受暴婦女服務的勵馨基金會表示,社會上對於家暴議題的關注通常只及於受暴婦女,而忽略了家中目睹暴力,甚至也受到言語和肢體暴力的小孩,即所謂的「目睹兒」。目睹兒由於承受家中的暴力氛圍或直接暴力,會有情緒不穩定和難以建立安全感和親密關係的問題,若再加上施暴者製造的經濟問題,甚至是債務壓力,目睹兒甚至必須提早成為擔任「親職化孩童」,即被迫過度早熟外出賺錢,承擔經濟責任,造成日後成年內心永久的不快樂。

 

以謝金燕和豬哥亮的例子來說,豬哥亮若要對女兒尋求親情,首先應該和解的人是謝金燕的媽媽,也就是直接承受他家暴與不忠的妻子,因為他的不負責任,在謝金燕和她的媽媽身上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傷痕,而這樣的恨意常會造成受暴的一方將情緒投射在小孩身上,並要求小孩不得背叛自己,也造成小孩的左右為難,因此若要真正和解,解鈴還需繫鈴人。

 

其次,家暴中的受暴者,應積極尋求社會支持,勇於說出自己的經歷,尋求協助,而非默默隱忍,或要求小孩必須選邊站,造成小孩更多心理創傷;社會上則應創造讓受暴者勇於大聲說的環境,不再認為「家醜不可外揚」;反之,社會上應該積極協助受暴者走出困境,並提供各種經濟與情緒支持。

最後,豬哥亮出錢付謝金燕的車禍醫藥費部分,勵馨認為,且不論親人之間的付出是無條件的,豬哥亮的說法更有物化女性身體之嫌。謝金燕勇敢說出自己的經歷值得喝采,也希望他的舉動能夠造福更多類似的家庭,不要再讓所謂「完整的家」的迷思,讓受暴者繼續在暗夜中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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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