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8
|

翻越諾貝爾獎項的性別高牆

撰文/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2018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輝格(Denis Mukwege)(左)、娜迪雅.穆拉德(Nadia Murad)(右)

2016、2017年諾貝爾獎得主清一色為男性,備受撻伐,今年陸續公布的諾貝爾獎項,看到一線曙光,因為首份公布的物理學獎得主史崔克蘭是位女性。打破了55年來沒有女性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的紀錄,是有史以來獲得諾貝爾物理獎的第三位女性,別具歷史意義。

 

史崔克蘭接受媒體訪問時,很驚訝自己是時隔55年來首位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的女性,她說 : 「我還以為有更多位,我們必須慶祝女性物理學家的存在,因為我們就在這裡。我希望這一切能以更快的速度向前發展。」確實,在科學界,女性的障礙仍存在,儘管今年化學獎的美國科學家阿諾(Frances Arnold),也是位女性。

 

歷年獲獎女性僅5%

 

這兩位女性科學家獲獎,似乎研究界終於對女性的本領有了「認知」與「覺醒」,事實上,和男性相比,女性科學家依舊被低估。許多傑出的女性必須為了一些男性不太可能遇到的問題而退出科學研究。研究顯示,有許多(和男性)數量相等的了不起女性科學家,但在成為教授時,突然間女性比例降到3成,有些領域甚至只有1成。儘管史崔克蘭有傑出表現,至今仍只是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的初級教授。在10月獲獎前,維基百科網頁上甚至沒有關於她的介紹,她的資料都是在得獎之後才開始被撰寫。

 

回溯歷史,諾貝爾獎是根據阿佛烈•諾貝爾1895年的遺囑而設立的,設有化學、物理、文學、和平和生理這5方面獎項,在1968年又加設了經濟學獎。瑞典學院統計,歷年來,927個獎項中,僅51個獎由女性奪得,不到5%──分別為17位女性獲諾貝爾和平獎、14位曾獲文學獎、12位曾獲生理學或醫學獎、5位曾獲化學獎、3位曾獲物理學獎。

 

諾貝爾獎從創設時清一色男性得獎人,甚至在2016、2017、2012年的諾貝爾獎也宛如「全男性名人堂 」,還有2010、2006、2005年也都是如此。瑞典皇家科學院秘書長,也是諾貝爾基金會董事會副主席韓遜,因為去年沒有一位女性獲獎,被媒體逼問時坦承:「如果你回顧過去20或30年,當時的女性科學家遠比今天少。部分原因出在評審委員,過去對女性的偏見較大」。

 

為了平衡得獎人性別,韓遜表示,他們採取了一些辦法,在諾貝爾6個獎項的委員會中都有女性參與,其中3個獎項的委員會主席由女性擔任,且各委員會還特別邀請各方提名女性科學家參與角逐。他希望5到10年後,將有不一樣的局面。今年果然露出了一些曙光。

 

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更讓我們耳目一新,得主為伊拉克雅茲迪族淪為伊斯蘭國「性奴」的人權鬥士娜迪雅.穆拉德(Nadia Murad),與協助戰禍中受性侵婦女的剛果婦科醫師穆輝格(Denis Mukwege),表揚兩人「致力終結在戰爭或武力衝突中的性暴力」的貢獻。

 

評審委員捨去政治上促進兩韓相會的政治人物,選擇了終止女性受性侵的實踐者,實具意義。

 

「惡傳統阻礙進步」

 

另外,今年與性別相關值得一提的事件,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受#MeToo(#我也是)運動揭發的性醜聞影響,今年將是70年來文學獎首度缺席,2018年諾貝爾文學獎將延後,並與2019年的文學獎一同頒發。

 

諾貝爾獎項開始試著突破性別框架,有了不一樣的思維與做法,很值得欣慰與肯定。全球應該突破傳統思維或障礙,讓女性擁有同樣的機會,誠如美籍華裔核子物理學家吳健雄所說的:「阻礙任何進步之路的磚石,通常是無法顛覆的惡傳統。」

訂閱電子報

已發送 Email 驗證信給你,請點擊信件連結以完成訂閱程序

暫時無法接受訂閱,請稍候重新嘗試
分享
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