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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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投書】細節裡的歧視 把受暴同志推進暗櫃

撰文/陳瑀昕(台南分事務所性別與倡議專員)
將性傾向問題化或與受創經驗連結,無助改善暴力。

為了解不同族群遭受親密關係暴力與性暴力的現況,美國疾管局進行「親密伴侶與性暴力全國調查 」,發現超過1/3的女性和超過1/4的男性,一生中曾經歷性暴力、跟蹤騷擾或親密關係暴力。這項調查另一項值得關注的數據,是雙性戀女性的受暴比例高達61%。 倒果為因的危險性 我們可以如何理解這樣的結果?教會色彩濃厚的《台灣醒報 》日前引用該調查資料做報導並提及:「女同性戀小時候曾遭遇過性暴力,較容易成為日後左右其性向成因之一。」事實上,美國疾管局的原始報告中,完全沒有出現任何「歸因」,僅是提出對暴力盛行率的現況描述。 我們會揣測1個人之所以喜歡異性,與他早年受性侵害的經驗有關嗎?儘管世衛組織早已將同性戀從疾病名冊中除去,台灣的諮商心理專業學會也指出同性戀與雙性戀都是正常的性傾向,無須也不應做任何矯正。醒報的誤導仍顯示出當人們帶著偏見去解讀現象,很容易將問題指向個人,將少數與邊緣病理化,難以看見暴力背後的結構性因素,甚至把受害者推進無法求助的暗櫃裡。 說不出的受暴經驗 在台灣,因性傾向或性別氣質而遭受性別霸凌的案例,在校園或職場並不罕見,「走出埃及」等性傾向矯正組織的運作,更持續否定同志的生命經驗,某些國家甚至傳出為矯正性傾向而施行強暴,企圖「教育」同性戀「恢復正常」。 男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等性少數的受暴數據,提醒我們看見「性別」與「性傾向」的社會處境,可能讓人們遭受更多壓力。無論是制度的排除與忽略(如缺乏婚姻與相關的法律權益)、歧視性的行動與態度(如工作權的剝奪和羞辱性的言詞)、對認同的質疑與輕視(如嚴格判定誰是「真正的」同志、以「同性密友期」等不具理論基礎的偽科學否定同志情誼,或將性傾向與受性侵害的經驗視為因果關係)都持續製造不同程度的壓迫與傷害。 當社會文化如此,同志伴侶而言,即使發生衝突也往往缺乏支持系統去處理關係,若問題持續無法解決,就可能衍生嚴重的暴力。不難想像,雙性戀女性背負多重相對弱勢身分,是在這調查中名列高危險群的原因。儘管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已於2007年開始納入同居伴侶,明年初更將適用範圍放寬到包含未同居的親密伴侶,但若整個環境不利於同志生存,仍然難以將這些立意良善的資源供給真正需要的族群。 性別暴力防治的再思考 要降低暴力發生,經常必須仰賴各式各樣的研究與調查以了解現況,進而評估需求,提供適切的服務或修訂相關制度。需要警覺的是,對調查結果的解讀和應用,究竟喚起了大眾對「邊緣處境」的關注,或僅是把相對少數病理化,推向邊緣外的邊緣? 我們能真正看見不同族群的生命經驗,以及結構性問題帶來的傷害,並致力於創造性別友善的環境嗎?美國疾管局的報告與《台灣醒報》對原始報告內容所做的二次創作,給予政府、民間單位與實務工作者重新省思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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