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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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住宅法》修法:勵馨盼跨部會合作及福利服務明文化,打造有溫度的社會住宅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月27日召開「住宅法修法系列公聽會(一):社會住宅之現況及展望」,邀集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針對社會住宅經濟或社會弱勢比例與標準、租金分級制度、需求評估、學生納入社宅體系等議題討論。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在會議中分享勵馨觀點,《住宅法》的修法不僅僅是對現有法律框架的調整,更是對每個人居住權的深刻思考與肯定。勵馨期待衛福部的角色能夠融入其中,並將福利服務的明文化納入法案中,以更全面地滿足各種社會需求。

 

衛福部入法,跨部會合作打造有溫度的社會住宅

現行《住宅法》由內政部負責,主要針對社會住宅的建設。然而,社會住宅的概念隨著時間不斷演變,僅僅提供硬體住房已無法滿足居民的全面需求。因此,衛福部的參與變得至關重要。以勵馨林口的經驗來說:

社會住宅不只是提供避風港,更需要融合健康、心理支持及社會互動等多方面的服務。透過衛福部的專業知識,我們期望能夠更深入地瞭解住戶面臨的挑戰,保障他們能夠獲得必要的支持,讓每位居民都能感受到家的溫暖。

而衛福部的參與將為住戶帶來更全面的支持,確保他們能享有所需的健康與社會服務。這不僅能提升居民的生活質量,更是形成一個全方位的支持系統,讓每個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滿足,進而助力於社會整體福祉的提升。

 

建立明確法源,讓弱勢群體的需求不再被遺忘

在《住宅法》中明文化福利服務對於弱勢族群的支持顯得格外重要。隨著家庭結構和居住型態的轉變,婦女、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及長照需求者的聲音需要被更確實地聽見。

目前的法律並未能為這些群體提供清晰的支持,這使得相關服務的提供受到限制。為了滿足這些族群的需求,有必要建立明確的法源依據,使他們能夠獲得應有的關懷與支持。一旦法律明文化,相關政策的推動和資源的分配將變得更具體有效。這將促進不同部門的合作,確保社會住宅不僅僅是一個住處,更是提供各類福祉服務的地方,進一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質與幸福感。

 

讓國際人權理念落地:用適足住房回應在地需求

居住權是國際普遍認同的基本人權之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對適足住房權(the right to adequate standard of housing)的定義,強調該權利應適用於每個人,且不應受到任何歧視。因此,在《住宅法》修法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將居住權作為核心理念。

在當前的社會背景下,修法的必要性愈發明顯,將衛福部納入住宅法及福利服務的明文化,是提升居住權保障的重要步驟。這不僅能夠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更能夠增進社會福利,促進每個人都能享有適足的居住環境。希望全社會共同關注,攜手推進住宅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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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