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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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勵馨】社會福利與社會住宅攜手,跨界協力共創居住正義!

台灣的社會與經濟結構快速變化,居住問題已成為許多家庭安身立命的主要挑戰之一。2023年《社會福利基本法》的制定,強化了國民的社會福利基本權益,保障適足的生活條件,並將社會住宅納入社會福利項目之一,為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提供宜居的住宅、房租補助及租屋協助。

雖然台灣的社會住宅政策取得部分進展,但仍面臨諸多挑戰。由勵馨基金會主辦、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協辦的「2024社會住宅與社福系統協作實務工作研討會」11月29日在張榮發基金會舉行。本次研討會邀請政府機關、民間組織與學者專家,從「適足居住權」的角度,共同探討如何將社會住宅發展為支持弱勢族群穩定生活的重要平台。

2024社會住宅與社福系統協作實務工作研討會大合照 / 住都中心攝影

 

從政策、實務與行動方案多管齊下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勵馨長期以來致力於性別暴力防治,透過服務與倡議同行,從制度、法律等不同層面回應服務對象需求。「居住安全對於受暴者而言不僅是最基本的安全感來源,更是建立自信、自尊的重要環節」,社會住宅與社會福利的合作充滿無限可能,她期盼此次研討會能成為跨領域協作的起點,為台灣推動更公平的居住正義。

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花敬群為研討會開幕致詞,他感謝過去六年社福團體扎根林口社宅、建立服務典範。2025年全台將有超過4,000間社會住宅完工,到2027年更會增加至1萬間,「我們期待大家多一些規劃、構想,趁有時間多討論,讓後續完工的社宅可以盡早開始和NGO服務銜接」。

花敬群說,社宅規模小至100戶上下,最大社區則超過5,000戶,對於服務提供將有不同的需求和期待,盼社福團體提案,與社區招租結合,後續開展更加多樣的服務方案。

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未來將針對,社宅物業管理公司以及包租代管從業人員進行知能培力,期許提升一線從業者對於社宅弱勢住戶處境的同理、需求的理解,讓使用包租代管的住戶也有機會媒合到適宜的社福資源。

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花敬群為研討會開幕致詞 / 住都中心攝影

 

從多元視角探討社會住宅與社福系統協作的可能

本次研討會邀請政府機關、民間組織與學者專家,從不同視角深入探討社會住宅與社福系統協作的可能性。

在上午場次中,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副組長留賢純表示,社會住宅能強化住戶的安定感與自立能力,強調社會住宅不僅僅是「房子」,更是關懷社會需求的重要安全網絡。

以林口社宅為例,目前住居安置2,670戶,其中47%是優先戶。如果住戶的身份別屬於身心障礙,或許原本已有福利補助及社工定期關懷,留賢純提醒:「我們更要思考社會住宅中邊緣戶問題,他們沒有達到申請社會福利資格的門檻,但同樣需要協助!

林口社宅穩定營運時「高關懷戶」約占10%,落入社會安全網的比例只有0.9%,這仰賴於社福NGO進入社區,接住住戶需求,6年來累積服務超過36萬(364,198)人次,盼今後社宅與社福借力使力,共同攜手。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副組長留賢純 / 住都中心攝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工作學研究所游美貴教授指出,居住需求是受暴婦女與其孩子脫離暴力環境的關鍵,而過渡性居住服務對婦女自立生活具有重大支持作用。

她呼籲衛生福利部等中央、地方社福主管機關,應積極參與社宅政策,從2025年開始,有系統的發展「以居住為本」的多元住宅服務形式,以確實保障暴力倖存者及其子女居住權益。

游美貴分享過勵馨推廣一站式「自立服務」的經驗,發現受暴婦女租屋困難重重,「房東對我們服務的婦女有很多想像,有時我們陪婦女租屋,還要刻意不帶著孩子前往。」這樣的偏見如今依舊存在,期許包租代管夥伴和房東接洽時也有倡議的靈魂,每個人都不是局外人,才有打破歧視的可能。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工作學研究所游美貴教授 / 住都中心攝影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王增勇教授以「如何在社區中一起生活」為主題,帶領參與者從「環境的創傷知情」及「療癒生態」等多元觀點,探索社區工作於社會住宅中的實踐可能。

王增勇說,社會住宅提供了另一種社工工作的可能性,讓社工、服務對象及其子女有共同生活的機會,過程中社工與服務對象一起料理、散步、聊天,這些「無用之用」正是後續服務的起點。

王增勇提醒,人是社會性動物,當社工編織關係,讓有類似經驗的人相聚在一起,服務對象彼此之間也會產生互助的可能。我們可以看見幫助發生在婦女與婦女之間、小孩與小孩之間,服務對象的信心正是在這樣的互助過程中,慢慢建立、療癒。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王增勇教授 / 住都中心攝影

 

國立暨南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趙祥和副教授則進一步探討,社區與各系統的合作如何促成創傷知情的療癒社區。

趙祥和說,以往助人專業規範要求工作者用專有名詞描述個案需求、與個案劃清邊界,然而作業規範又期許工作者能引導個案攤開生命中不堪的往事,這導致一些工作者有感自己專業漸長的同時,也陷入人際互動危機。

我們生命中有多少處境和個案是一樣的,我們同樣去便利店、去賣場,當我們用特權了解個案的生命故事之後,我們怎麼可能在便利店偶遇時,假裝不認識他?」趙祥和期許助人工作能鬆動邊界,從內在觀點轉移為系統觀點,讓關係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讓療癒在日常互動中產生。

國立暨南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趙祥和副教授 / 住都中心攝影

 

逾170名與會者共同探討創新模式

下午場次更邀請多個團體,包括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中華麥子園愛慈協會中華民國自閉症權益促進會台北市無子西瓜社會福利基金會大同老人福利基金會等,分享如何運用社會住宅支持貧窮、高齡化及身心障礙等族群,面對居住挑戰。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林育如主任從適足居住權談居住福利,「當我們達不到買房的門檻,我們要怎麼談論自己的居住權利?弱勢者要如何表達自己想要、能負擔怎樣的居住環境呢?

林育如指出,「住宅問題」在社工工作中並不討喜,如果服務對象沒有住房資源,社工多只能給予個人層次的協助,如住宅選擇、租金負擔。雖然近年政府大力推動社宅發展,政策目光卻大多聚焦在培力青年、鼓勵生育成家、鼓勵儲蓄購屋等等,缺乏看見不同居住群體的特殊性,以及思考社區支持系統的需求。

林育如提醒,個人無法解決居住需求,這背後捆綁著健康、照顧等多方條件的缺失,只有在住宅與社福中建立連結,才有落實適足居住權的可能。

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李玉華主任則分享勵馨從庇護服務社宅服務的看見。

勵馨基金會成立35年,在全台多縣市開設庇護服務。過去10年新北勵馨服務受暴女性超過300位,其中6成服務對象希望能在安置中心外獨立生活。然而他們中超過8成需要照顧12歲以下的孩子,這些孩子又有8成曾目睹暴力,甚至有2成直接遭受暴力傷害,有嚴重的複雜性創傷。導致想要自立生活的受暴女性,不得不在居住、工作、照顧、教養問題之間疲於奔命。

如果我們鼓勵受暴婦女離開暴力,但是離開暴力意味著落入貧窮,他們會過得更辛苦。」李玉華強調,在台灣提到「住宅」就會聯想到商品、市場,但「住宅」應該是一個家,是居住和生活的基本權利,這也是勵馨基金會在林口發展中長期居住服務的初衷。

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李玉華主任 / 住都中心攝影

立法委員林月琴也在會後座談分享,社宅政策推動始終面臨供可負擔租金原則未能落實、包租代管未能確保弱勢保護目的等問題。雖然2025年總預算特別增列撥補住宅基金,用在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上,但她期許居住政策除了量的增加,也要進一步為質的提升,除了在社宅提供托育場地之外,進一步針對特殊境遇女性、兒少等對象提供更多空間與服務。

研討會現場 / 住都中心攝影

本次研討會吸引來自政府及民間單位的逾170名政策制定者與社會工作者參與。勵馨基金會期望透過這次研討會,促進跨界交流與學習,未來能發展出更多因應在地需求與文化的創新模式,並在全台各地萌芽、成長,為不同家庭與社區帶來希望與支持。

研討會現場 / 住都中心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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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