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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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林奕含2週年後…… 權勢性侵依舊黑幕重重

又見臺版#MeToo!近日勵馨基金會接獲多起大學生遭教授權勢性交、卻不敢向外求助的電話,適逢上周六(4/27)正是作家林奕含過世兩週年的日子,勵馨基金會今日(4/30)召開記者會再次點出權勢性交的嚴重性,尤其是校園性侵案件之權勢性侵佔多數,值得大家關注。

 

勵馨基金會呼籲改善「權勢性交」的司法問題刻不容緩,請法務部應討論並明確訂出構成權勢性侵的「利用」要件,應建立判斷權勢性侵案件的證據法則,司法官學院教育訓練之課程也要列入研討。   名人透過影片響應和支持勵馨基金會推動 #MeToo運動在臺灣,包括知名藝人陶晶瑩、鍾瑶、電玩直播主解婕翎、知名導演楊雅喆、議員「呱吉」邱威傑、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等,與勵馨基金會共同邀請大家「終止性別暴力,停止譴責性受害者!Hear Me Too,我們接住你!」

 

勵馨基金會搜集今年1月至4月與性侵相關新聞報導內容,進行分析性侵案例中存在的權勢性交問題,蒐集了《聯合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及《中國時報》等四家網路新聞。不同報社報導同一案例的新聞則歸類為一例,共計145案例,包括今年見報的案子及走完司法程序的案件,換言之,每天有1.2例性侵新聞報導。其中,可能涉及權勢性交的案例計有94例,或佔65%,包括含正在調查和不起訴的案件。

 

勵馨基金會公民對話部倡議組總督導郭育吟表示,在這些性侵新聞中,勵馨基金會參考刑法第228條明文規定來分辨加害人與被害人間的權勢關係,例如: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等之權勢關係類型來審視這些新聞報導,發現94例權勢性侵中最多被報導的類型依次為教育佔20%,業務佔20%,以及親屬類型佔18%。

 

勵馨再針對21例教育類型分析,大學有7則,高中與高職有4則,國中2則,國小有5則,發生在補習班、安親班、幼稚園的有3則。再以兩造的性別來說,扣掉兩則兩小無猜的新聞事件,加害者為男性有22人,女性受害者為有36人、男性受害者有7人。當中,有加害者傷害多位受害者的案例,涉及權勢性侵一名或三名以上的女性或男性。

 

勵馨整理相關報導中發現這些加害人(含嫌疑人)的加害手法有共同性,例如老師會藉由自己的專業製造許多相處機會或肢體接觸,並換取家長的信任。老師以「出遊機會」、「檢討成績」、「教功課」、「午睡」、「免費打電玩」、「指導訓練」等機會,強吻、擁抱、甚至性侵被害人。如同出席本次記者會的臺灣大學學生會性別工作坊負責人郭怡萱所指出的:老師會找很多理由,讓同學根本難以拒絕,包括送學生小禮物、要求合照、送衣服等。

 

許多人質疑受害大學生「明知是性騷擾、性侵害、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拒絕?」郭怡萱說,基於師生關係,學生找不到理由拒絕教授,只能對自己說「應該是我自己想太多了吧」。再加上「傷害我的老師熱忱教學、才華洋溢,如果說出來,有人會相信我嗎?會不會有人質疑我,為什麼我沒有在一開始就拒絕?」讓這些受害學生更無法、也不願向外求助,或向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提出申訴。

 

為何受害的學生們說不出口?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日前勵馨接獲的求助者也告訴勵馨,他們不信任校內的申訴管道,包括性別平等委員會;擔心學校為了息事寧人而施壓他們;懼怕教授給了不及格的成績,讓他們畢不了業;擔心教授在學術界的權勢關係讓他們畢業後找不到相關工作;亦或是說出來後,要面對同儕們和社會大眾的輿論審判;如果是進入調查或司法程序,還要面對重複詢問而造成的二次傷害,以致他們多選擇隱忍而不敢向外求助。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沈痛指出:任何以出遊、追求的包裝,都無法掩蓋權勢關係的性侵案件。馮喬蘭曾服務過一個孩子被老師性侵,當天老師在聯絡簿上寫著:「孩子不乖,我已經教訓過他了。」讓孩子回到家後根本百口莫辯,不敢跟爸媽講老師指侵他的事實。馮喬蘭指出體制的包庇與默許是最該被究責。所以除了追究加害者的問題、保護受害者之外,更應該究責權控體制的責任。

 

根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統計,去年性侵害事件通報案件有11,458件,再統計被害者及加害者有權勢關係之案件,包括: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客戶關係、上司下屬及師生關係,疑似權勢性侵件數為2,120件或佔12.9%。參照監察院委員王幼玲等的一份調查報告,近5年願意勇敢站出來的受害者並交由法官審理妨害性自主案件,其中權勢性交、權勢猥褻,再加權勢性交未遂者,2013年11件、2014年20件、2015年19件、2016年18件、2017年19件,合計案件數僅87件。讓人驚呼:「林奕含2週年後,權勢性侵依舊黑幕重重」。

 

監察委員王幼玲說,包括各級法院之法官應多加關注加害者與受害者權勢不對等之情狀、社會缺乏權勢性交之區辨意識、弱勢人權之保障。法務部宜研議刑法第228條「利用」要件之明確性,以免檢察官與法官適用法律時在「未違反其意願」之要件前提下,難以進一步舉證或論斷「利用權勢或機會」之要件是否成立,而形成妨害性自主罪法益保護體系之缺漏。

 

對於監委王幼玲提到法官曾告訴她「檢察官要起訴,法官才能辦案」的說詞,前司法院大法官許玉秀認為,這種回答是「不及格」的,應是要透過判決去告訴檢察官,怎樣的起訴才有罪。「是否構成權勢性侵應以發生當下為準。」現在常以「事後的表達來回推當時沒發生權勢性侵」,許玉秀說,這是有問題的。在權勢關係中,有權勢者是有義務保護地位,被害人在當下常往善意方向去理解加害人的任何行為,而無法察覺具惡意的陷阱。許玉秀強調,性自主權需被理解,性文化結構要被改變。

 

值此林奕含兩週年,勵馨與今周刊共同合作策劃,由今周刊製作「黑幕裡的性侵,說不出口的Me Too」專題與「痛!受害人為何說不出口」影片,今周刊品牌暨公共關係部總監吳幸芳說,希望透過媒體報導的力量,進行全民教育,推動「yes means yes」的理念,以免再發生類似憾事。

 

如果民眾曾受性侵害仍需諮商協助,可電洽「勵馨蒲公英性侵害創傷復原中心」,勵馨基金會總會社工諮商部 (02)8911-5595,台北蒲公英 (02)2362-2400,台中蒲公英 (04)2223-8585,高雄蒲公英 (07)223-7995,台東蒲公英 (089) 225449,蒲公英的專業人員將提供相關諮詢、諮商等協助,陪伴其復原之路。

 

附件1:黑幕裡的性侵 說不出口的「Me Too」專題,「痛!受害人為何說不出口」

影片網址:https://event.businesstoday.com.tw/2019/metoo/

 

附件2:名人影片響應和支持勵馨基金會推動 #MeToo運動在臺灣。

影片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ohtaiwan/videos/31400596593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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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