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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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我要夜行權 還我身體自主權

十月底台南外籍學生遭隨機擄殺事件,使社會、各政府機關與全臺各大專院校師生不得不正視校園安全防治網的漏洞。其中,勵馨基金會尤其擔憂在治安維護上,普遍仍未能重視被害人的受害經驗,且校園及相關通報單位缺乏性/別暴力防治及危機意識,即使在事發之前已有其他被害人報案、社群發文示警,仍難以挽回憾事。

勵馨於11月25日上午於立法院召開「我要夜行權!還我身體自主權!」記者會,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以學生身分對於遭長久忽視的校安死角表達擔憂,立委范雲與伍麗華也共同監督政府與教育當局,應完善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之第六至八項,呼籲學校、社區與政府三方協力,撐起校安防護網。

 

勵馨倡議落實性平法第六條 完善安全校園計畫

「如果太晚了,我會不敢一個人走路回宿舍。」衛福部保護司最新數據顯示,2019年性侵害案件通報數高達9,183件,其中近1,300件發生於學校校園、學校宿舍及公共場所等地區。根據勵馨過往實務工作經驗,發現許多學生因在外住宿、就讀學校較為靜僻,倘若學生沒有自備交通工具,或有同儕相伴或協助,在前往學校、返回家中或宿舍的路上潛藏許多擔憂與威脅。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第六項,學校應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時,應就「空間配置」、「管理及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及安全路線」、「盥洗設施及運動設施」、「照明及空間視覺穿透性」考量安全、友善及公平分配原則,負有維護校園安全的職責。

對此,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以下簡稱北學聯)代表詹凱淇認為校園安全空間的規劃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從教育部最新的校園安全統計數據來看,我們校安通報事件逐年升高,甚至在107年更是高達十五萬件,這顯現著校園的不安全性,並且沒有有效改善。從台南外籍學生的遇害事件,我們更可以看得出來在校安問題上的不積極、不重視,到最後演變成無法挽救的憾事。學校的不重視,警察機關的不處理,以及市府單位的不積極,都讓身為學生的我們害怕長期的行政怠惰,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生在我們自己的校園當中。」

藉由這次的記者會,詹凱淇代表北學聯提出三大訴求:校安預防勝於補救,學校應定期盤點並檢視校內外周遭公共安全設施;校務會議上全面檢視校園安全緊急處裡的SOP,校方應主動向學生代表說明校安通報流程、制度及實施現況,並納入學生建議;學校應規劃並滾動式修正校園安全地圖,並啟動與鄰近社區、警局連線合作。「希望各個縣市與學校,能夠積極並且能夠重新檢視校園的安全,以及學校與警、消、民、社、政單位的連線通報,完善校園的防護工作,也希望這是在台灣校園內發生的最後一起意外。」並且呼籲校園安全若只靠學校的努力可能無法顧及全面,必須廣納、尊重並參考學生對於校園安全的建議,當無視學生的聲音時,很可能造就下一起遺憾的發生。

然事發之後,教育部已要求各級學校強化各項校園安全機制,建立校內外巡查熱點等,勵馨十分肯認教育部的積極作為,但同時倡議政府能真正落實「建立校園安全空間」,呼籲全國大專院校除了校園內硬體設施需俱足,校園周邊地域之社區連結及暴力防治網的不漏接,亦是學校及政府須多加關注的,例如:提升校安通報機制的承辦人員之性別友善觀念,提供學生更多的交通資源選擇,像是規劃更多的校車時段、特約共乘友善計程車、招募友善房東等各種應因地制宜的配套措施。

 

校方、社區與政府三方協力 撐起校園安全防治網

勵馨也將持續與立委合作,積極發揮民間的角色。立委范雲指出:「今天參與這場記者會感到相當沉重。24年前彭婉如在暗夜中遇難,許多婦女團體為了女性夜行權,發起了「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並迅速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6年前通過了《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但一位年輕充滿未來的女大生,仍在夜晚遭遇殺害。」范雲認為,人身安全是所有的婦女權益裡面最基本的,並特別強調,性平法第六條第六項早已規範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這裡面從傳統的校園圍牆內的空間,當然會包含在旁邊、在宿舍相關的行走空間,如果學校要卸責說不是他們的管轄權,那我們想問學校有真心的關心同學的安全嗎?學校也可以促成地方政府共同檢視。」教育部頒定的性平法施行細則,更明確規範相關安全考量面向、整體校園安全檢視、校園危險空間應每學期改善等事項。

范雲認為,目前台灣校園安全空間落實上仍有「硬體」、「聯繫告知」及「性平教育」三大不足,這些不足不僅顯現在校園內,校園連結延伸的附近空間中更顯缺乏。並且表示:「學校失責、地方政府失責我們當然要譴責,但我也要督促教育部,性平法中校園安全空間是最基本的,那校園安全空間有沒有查核機制?多久一次?教育主管機關是主責的,就應該要有查核機制。」並且表示會與辦公室研議,針對性平法中人身安全的部分,沒有做到、查核不好的,應該要有罰則,不能讓各單位卸責。

關於落實檢核機制以及罰則的建置,立委伍麗華表達同意,並特別提到:「過去我們只關注到高中職以下的校園環境,尤其是學童的安全,但從這次的事件,我們看到是大學的案例,也才驚覺台灣許多大專院校地處偏鄉,看到很大的漏洞。」並說到過去爭取路燈或是監視器等公共設施時,經常聽到行政機關說:「裝設這些很簡單,但誰要維管?誰付電費?」伍麗華認為這個部分往往是行政機關的藉口,未來也要加強監督。台南事件之後,伍麗華表示明顯能看到見警率提高,之後也會持續關注警力的分布、編制以及時間的分配。另外,伍麗華同時表達遺憾:「夜行權我們談了幾十年,現在還要談同樣的問題。希望不論是在警民合作,警力的通報、巡查,以及整個國家的公共設施,安全防護網的建置,我們要求政府全面的檢視,不要空談制度很完善,但卻敗在我們的執行缺失。」

勵馨執行長王玥好強調:「法源依據早就已經存在,但許多大專院校及相關通報單位的危機意識及性別暴力防治的知能並不太足夠。」而唯有政府與民間合作才能真正強化社區的防禦能力,她同時也表示,地方政府應依各地差異及需求,鼓勵在地居民參與社區安全的工作,勵馨建議可依據《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補助作業要點》成立社區巡守隊,民眾也能互相照應,投入暴力防治的行列,成為社區網絡裡支持彼此的重要他人。

王玥好也呼籲社會大眾留意普遍存在的性/別暴力迷思,特別是責怪被害人「女孩子為什麼那麼晚才回家?」、「為什麼穿那麼少,不懂得保護自己?!」再次重申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性,「每一個人無論何時、何地,不分年齡、性別與族群,都應該享有能安心出行、免於恐懼的權利。」

記者會上,勵馨宣布「反性別暴力16日」(11月25日至12月10日)全台串聯行動正式開跑,勵馨全台各分事務所邀請各地方首長,如:新北市長侯友宜、台北市長柯文哲、台中市長盧秀燕、雲林縣長張麗善、彰化縣長王惠美;立法委員范雲、伍麗華、周春米;議員林易瑩、苗博雅、楊華美、台東市議會;以及青年倡議家林葳、知名Youtuber含羞草日記,以及支持反暴力的大專院校,如清華大學、中央大學師生,拍攝影片共同呼籲社會大眾加入終止所有性╱別暴力的行列。勵馨亦預計在2021年上半年發起大專院校性暴力防治系列宣導活動,包含辦理性騷擾、性侵害、親密關係暴力和陪伴者工作坊等相關課程,邀請大專院校與勵馨一起合作,不只強化硬體設備與巡邏人力,性暴力防治的相關知能也能同時具備,真正落實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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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