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時,可以電話撥打113尋求協助,如果情況緊急,可以直接撥打110報案,報案時請簡單明瞭的說出您受害狀況和地點,警察局會立刻派員到現場處理。警察處理方式包含:隔離、送醫、逮捕、紀錄、轉介、與協助聲請保護令:
(1)隔離:警察會把您和施暴者做適當隔離,保護您的安全。
(2)送醫:如果您已經受傷,警察也會協助您做暫時急救處理,並協助您就醫。
(3)逮捕:警察有權力視現場情況,依法逮捕施暴者。
(4)紀錄:警察在現場會製作「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與「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現場報告表」。
(5)轉介:依據您的要求,轉介相關服務資源,如:為您提供緊急安置等服務。
(6)保護令:警察會視您的狀況,協助您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如果您有急迫危險的情況,警察會視需要幫您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