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對外勸募之「2023愛馨人計畫」公益勸募活動(勸募許可字號:衛部救字第1121360118號) ,因為爭取民間資源,擬將勸募活動期間調整至112年12月31日止(原定至113年1月28日止)。
2023愛馨人計畫變更已經本會第十二屆第11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並經衛生福利部112年8月21日衛部救字第1121362956號函同意辦理變更。
依據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書所載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有變更時,公立學校或未設理(董)事會之行政法人應分別報經該校行政會議或該行政法人監督機關同意,其他勸募團體應提經理(董)事會同意,並於同意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通知捐贈人或公告之,並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聲明捐贈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
如本勸募計畫(勸募期間112年1月29日至112年12月31日)捐款者對上述勸募計畫勸募活動期間變更有異議,請於即日起(112年8月28日)至112年9月30日前來信([email protected])辦理捐款返還事宜。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202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