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來,勵馨基金會秉持「服務與倡議同行」,在服務現場中累積實務經驗,理解許多在脆弱處境的民眾生活中真實的需求,也從過程中,窺見制度的不足。我們也相信,被忽視的議題,以及不夠完善的法令,並非是不容撼動的壁壘,一直以來勵馨透過倡議解構現行制度的缺漏、修改現有法規的侷限。然而,我們也明白改變是不易的,需仰賴各界的努力與協助、體制內外不斷的溝通與對話,邀請您一同關心勵馨參與的倡議議題。同時,我們也期待您與親友一起加入聯署,讓這些因著被忽視的困境得以被更多人看見、關注,共同建立更加良善公義的社會。
勵馨服務的未滿20歲個案中,有些由於遭受家暴、家內性侵,原生家庭已失去功能,讓他們必須離家在外自立生活。他們需要工作做為經濟來源、需要租房、買手機、買機車代步、需要辦就學貸款等。但礙於民法20歲成年的限制,不能獨立與人簽契約,又難以得到「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同意…
自2015年起,婦女團體多次於婦女節呼籲台灣的 #跟蹤騷擾防制 應盡速立法,以保障女性人身安全。但多年過去,卻遲遲不見立法的曙光!立法院第十屆第三會期於今年(110年)3月2日開議,婦團肯定第十屆已有多位跨黨派立委提出14個跟騷法版本,並於3月8日國際婦女節前,#嚴正呼籲行政院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草案,期盼本會期能積極三讀通過此法,讓現在處於被跟蹤騷擾的被害人得到完整的保護,預防後續演變成不可挽回的犯罪事件…
就藝人鄭家純指歌手翁立友與強盛公司老闆於尾牙場合性騷擾一事,我們提出聲明如下: 一、影視娛樂產業不應再以性騷擾藝人製造娛樂效果,應建立產業自律機制、反性騷擾工作規範與申訴處理機制; 二、應修法新增性騷擾事件當事人可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之規定,並強化非典型就業之雇主責任規範; 三、媒體對於性騷擾事件之報導應與時俱進,勿傳播與強化性騷擾迷思,避免二度傷害。
近日媒體報導P.League+聯盟球星遭性私密影像侵害事件,受害者為數眾多,且因被害時未滿18歲,受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保護,聯盟執行長陳建州聲明譴責數位性別暴力,並會站在支持保護球員的立場。對此事件,勵馨有以下三點呼籲:
(一)阻止數位影像性別暴力 唯有透過專法途徑
(二)立法空窗期 媒體宜自律
(三)數位性別暴力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請不要譴責被害人
近日媒體報導P.League+聯盟球星遭性私密影像侵害事件,受害者為數眾多,且因被害時未滿18歲,受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保護,聯盟執行長陳建州聲明譴責數位性別暴力,並會站在支持保護球員的立場。對此事件,勵馨有以下三點呼籲:
(一)阻止數位影像性別暴力 唯有透過專法途徑
(二)立法空窗期 媒體宜自律
(三)數位性別暴力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請不要譴責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