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娣來自印尼,已經來台灣工作7年了,一心一意的照顧生病的阿公。但有一天,阿娣發現自己的右腳長了不明腫塊,經醫師診斷是罕見癌症,必須接受手術治療;但同時,阿公的病情惡化,所以阿娣決定等阿公病情穩定後再接受手術。於是她繼續盡責地照顧阿公,直到半年後阿公去世。
離開阿公家後,阿娣來到勵馨移住者服務中心的怡馨家園,一邊等待新雇主,一邊堅強地面對二次大手術。但接下來還需要做電療,醫生也建議阿娣休養三個月。阿娣很擔心若繼續接受治療,會無法到新雇主家工作,面臨必須返國的處境,家鄉家人的生活將大受影響。
怡馨家園的社工發現阿娣的困難,向她說明移工在台就醫,可以暫緩工作之保障,協助阿娣向勞動部申請「暫緩轉換雇主」,讓阿娣不會因治療病情,未即時找到新工作,而需要離開台灣,又因此中斷原本應做的治療。因此阿娣可以放心就醫休養,康復地非常順利,恢復健康後,也找到新的雇主,再次返回職場。
【移工權益Q&A】
Q1:移工可以在台灣看醫生嗎?
A1:可以。合法移工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強制參加健保,每月繳納健保費,依法享有健保資源。
Q2:移工可以因治療病情沒有工作嗎?
A2:移工因故與雇主解除聘僱關係(如:被照顧者去世、工廠歇業),依法有60天的轉換工作期限。期限將至時,若因故無法工作(如:治療癌症、懷孕),可以申請「暫緩轉換雇主」,讓移工暫時不用煩惱尋找新工作,等到事件結束,再重啟60天的轉換工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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