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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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觀點】慈悲的憤怒與極刑

撰文/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最終期待,小燈泡是最後一個受害者,透過她的參政,讓台灣不再有隨機殺人事件,台灣的社會安全網、獄政都要有所改善

姑且不論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要求司法對加害者王景玉處以極刑,引起很多對時代力量不支持廢死的撻伐。在此想談論的是,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心中最大的糾結,台灣對身心障礙犯罪者的處遇,把他們關進監獄之後,有否可能矯正過失,或讓他們病情更加惡化,出獄之後更加危險呢?

 

監所欠缺協助資源

 

記得2016年3月發生事件時,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對加害者是充滿慈悲、同理與理性的,她呼籲,大眾重新省思社會問題。甚至2年後她接受媒體深度訪談,當時的她是不支持死刑的,而且透露,為了回答第一次偵查庭請他們表達量刑意見,她說無法回答,因為偵查不公開,她手上沒有任何加害者資訊,沒有機會了解被告者,她說,「我們怎可對一個人,他到底怎麼了都不知道,就要談量刑的程度,這是我覺得荒謬的地方。」於是她聲請了修復式司法,希望了解這一切。她認為,精神鑑定結果不應只分析當下的行為能力,或是有否意識、能不能控制這件事情,應該要做生命史的研究。

 

遺憾的是,修復式正義最後無法繼續下去,是因為被告父親抗拒,缺乏病識感,認為未來他真的能夠出社會,可能也不支持他就醫與吃藥。王婉諭很遺憾的表示,國外可以拉很長時間讓被害者能理解這個人,讓對方知道問題在哪裡,不是輕易道歉,而是整個家庭或環境能夠支持他,往另外一個方向走,那才是真正的修復式正義。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忍著傷痛,花了2、3年的時間,努力要理解加害者,希望透過理解加害者,達到修復式正義,但這些追索卻讓她失望了。她同時看了監察院對法務部的糾正案,非常失望,更加確定即便王景玉終身監禁,也無法改變。

 

社會安全網須改善

 

監察院報告指出,監所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障、聽障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惡化,而管理原意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15條等相關規定。

 

經過這些轉折,她終於領悟,被告家庭還有整個社會體制,並不足以支撐或讓精障的被告者王景玉轉變。即便無期徒刑,王景玉仍有可能出來,為了更多其他孩子安全長大,她含淚要求對加害者王景玉處以極刑,這是多麼痛與無奈的決定。

 

她引用了達賴喇嘛說的話,有一種憤怒是發自慈悲的憤怒,本著慈悲為懷之心,希望矯正社會的不公不義。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最終期待,小燈泡是最後一個受害者,透過她的參政,讓台灣不再有隨機殺人事件,台灣的社會安全網、獄政都要有所改善。

 

以上追溯讓我們很清楚知道,是我們的社會對不起小燈泡媽媽王婉諭,請不要再譴責她選擇要求判王景玉死刑,台灣社會需要改變,我們應該一起努力,讓這樣極刑量刑的要求終結在這裡,也是台灣最後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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