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本教育基金會發起連署,呼籲政府應組成國家層級的「機構對兒童性侵害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檢視我國各級學校與兒少機構內兒童性犯罪及處理狀況。這些教育及照顧兒童機構如:各類型學校、宗教機構、兒童運動競技訓練場所、兒少福利機構,及前述機構辦理之營隊、少觀所、少年監獄等。這是多麼沉重的呼籲,勵馨在多年服務性受害兒少經驗,非常支持這樣的連署。
自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後,賦予教育單位通報與調查責任,促使有問題之教師被處理,但傷害仍無法停止。校園性平事件通報件數從2004年的359件,直線上升,至2017年台灣校園性平事件通報件數高達6910件。其中,校園內教師對學生之疑似性侵害之通報數量為50件;疑似性騷擾之通報數量為494件;因調查屬實被解聘、不續聘之教師有71位,被考績懲處的教師有38位,被懲處的教師比例,只有通報的五分之一。
在實務經驗上,教師對學生或機構照護人員對兒童的性侵、性騷案件,潛藏許多黑數與累犯,而且傷害一再發生。依據監察院2011年台中謝姓教師、2013年台南啟聰學校、2018年南投某安置機構收容少年相互性侵案件、2019年桃園青溪國中棒球黃姓教練的調查報告,都可發現這些嚴重多起或集體兒童性侵事件,學校、機構多年隱匿未通報、毀損證據,或調查單位未積極處理之。
今年3月,台南某國小學生出面指控被張姓教師在校園內性侵,經人本教育基金會3個多月的訪查,已訪查到18個受害人。並發現張師在擔任2所學校之教師時均不斷利用職務及權力性侵學生,期間已逾20年,最誇張的是,前所校長知情卻未處理,反而協助張師調校,讓張姓教師繼續侵害學生。
這些令人難過的兒童性侵案件不是個案,它是體制上出了問題,這是「國家悲劇」,不能再以個案式的調查懲處就束之高閣。它需要國家層級的調查報告。
舉個例,澳洲於1989至2016年已超過80份兒童性侵的相關調查。經民間團體不斷要求,迫使澳洲政府於2012年依照《皇家調查法》組成「機構對兒童性侵害事件回應皇家調查委員會」,調查兒童相關組織如何處理兒童性侵事件,並委任6位不同領域的專家擔任調查委員。最後終於完成各類數據及分析,並提出409項建議,讓所有不同類型兒童機構可以更有效預防、辨認、處理及舉報兒童性侵害。
當時澳洲總理回應指出,兒童性侵害是「國家悲劇」,報告的數字也讓大眾深刻認知兒童性侵害的廣泛存在,而現存的體制明顯不足以預防及發現這些對兒童的傷害。澳洲政府更於2018年10月12日向受害者及相關家庭發表全國性道歉。
我們相信,終結兒童性侵害是國家責任。所以要求國家層級組成「機構對兒童性侵害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這將帶來重要影響及利益,它可以讓受害者發聲、讓體制停止沉默。也讓社會與體制內有權力者認知包庇即是罪行,最重要是讓在體制內的教育者、照顧者不再恐懼,終結兒童性侵害,是國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