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台灣將於2019年05月24日開放給同志伴侶結合的權利,否則將違反台灣憲法所規範的平等權。因此,行政院會21日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
勵馨在服務親密關係暴力與性侵害三十年來的過程中,發現許多受暴女性因為沒有妻子、媳婦該有的樣子而被施暴;當女性被性侵時,許多人會指責女性穿太少、太晚回家、不知節制不夠檢點才會導致被傷害。而這些再次傷害受害者的言論其實跟傳統僵化的家庭觀念與性別偏見息息相關。
勵馨強調,一夫一妻的價值觀並沒有不好,只是當家的形式過於單一時,其他形式的家庭容易被邊緣化;而勵馨服務的案家不符合主流文化的標準時,服務對象容易被貼標籤;當社會對這類家庭是負面看待時,我們服務的個案除了不容易被看見外,更容易陷入脆弱的困境中。
勵馨擔憂的是,強調一夫一妻的神聖價值很有可能會加深完美家庭的烙印,更容易邊緣化弱勢家庭的處境,單親、隔代、不孕、同志家庭等將會被貼上更多的污名與標籤。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 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第13章34-35節) 勵馨基金會本著耶穌基督的精神,期待打造一個沒有性別暴力的社會;耶穌在世時,總是陪伴著社會上最弱勢的朋友,從麻瘋病人到外邦人、從性工作者到稅吏,耶穌基督愛世人的慈悲心,必定也會陪伴同志,替他們發聲。
服務與倡議並行,一直是勵馨的初衷,服務的過程中,勵馨看見性別暴力並不是只有發生在女性身上,男性、同性戀、跨性別等其他族群也都有被施暴的可能,748施行法的實施,讓我們的服務方案不再只是打游擊戰,而是可以更系統性的深入到不同性別族群中,看見他們的需求,服務他們。
為了讓更多不同性別的族群也能被看見,從2019年開始,勵馨辦理「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中心」,如果LGBTQ+的朋友們有任何需求,可以撥打至02-8911-5595#118。
終止性暴力,共創性別公義的社會是勵馨的願景與使命,因為我們始終相信每一個性別都需要被友善對待,也都值得被尊重與被愛!而勵馨在這裡會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