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早期以安置家園的形式提供被人口販運及家內性侵的少女替代性照顧,在協助少女的過程中發現他們很需要心理諮商及輔導,因為遇到性侵害的孩子通常因事情揭露、家中為維持和諧被要求噤聲…等等原因,引發很多不適應的情形。
勵馨開始安排心理諮商師進入家園,幫助他們建立對新環境的安全感,慢慢安定下來,諮商師也協助安置機構的社工了解及照顧不同反應的孩子。
「曾經有一對因亂倫受害的小姊妹剛到勵馨時,仿若冰封下的女孩,既不會笑,也不會哭,在單薄衣衫下對刺骨寒風也沒有反應,她們以『不感覺』回應痛苦創傷。來到勵馨中途之家、接受心理諮商半年後,有一天,她們的生活輔導員不經意轉頭,看到這對姊妹開始回應週遭,她們竟然會笑了!」
1994年勵馨設立了「蒲公英關懷輔導中心」,在服務的過程中,發覺對於兒童青少年時期曾遭遇性創傷的人來說,他們往往將秘密藏在心底,獨自承受身體與心理的煎熬。待懂得求助時,大多因長年的創傷而出現身心反應、生活與社會適應問題、自我價值低落,以及對性侵事件感到羞愧與自責等情緒,需要更長的療癒復元期。故自1998年擴大成立「蒲公英兒少治療中心」,投入更多人力。
2006年「台北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完成立案,通過審核成為合格諮商機構,這也是全國第一個致力於性侵害治療的專業心理諮商輔導中心,同時也是唯一提供童年期受創之成年個案的服務中心。並陸續在2007年於高雄、2009年於台中設置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串聯起全台服務網絡,為曾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及其家庭成員,提供專業社工處遇及心理諮商服務,以期能在第一時間阻斷憾事的發生。
蒲公英的服務主要是陪伴曾遭受性創傷的倖存者,走向復元的道路,協助梳理因創傷引發的身心症狀,並提供需要的專業治療、司法協助及與他人關係的重建等。從中發現有許多不合時宜的觀念和政策需要改變,因此,我們也開始對社會大眾進行教育宣導與司法倡議。回顧「蒲公英」的創立與成長過程,以每十年劃分階段,在每個階段都可以看見為爭取台灣的性別友善環境留下的歷史足跡。
第一個十年,我們開始種下蒲公英的種子,在台灣各地萌芽,同時我們也期待種下一個理念,一個讓兒童遠離性侵害的理念。然而當年社會大眾對性侵這個議題還是相對隱諱,雖然我們創立了諮商服務,但服務案量卻出不來,我們開始進入社區建立性侵害倖存者的支持體系及發展教育宣導,希望讓受害者知道有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的資源,如果他們願意,蒲公英可以提供服務與協助。
我們在此期間出版了不少關於兒童性侵害保護的書籍和繪本,像是《記得月亮活下來》是敘述倖存者的故事,也是國內第一本本土著作的性創傷書籍,內容描述性創受害者的心路歷程,藉此讓有相似經歷的人知道求助資源及如何走過創傷,重新點燃希望,讓我們聲援你、陪伴你。以目前思維來看,這如同發生在30年前的#MeToo運動,而我們早已開始推動。
在「蒲公英」服務對象中,有近半數服務對象在性侵發生超過20年後才能開始處理性侵事件帶來的創傷。因為有些受害者在事件發生時年齡太小,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說;有些向身邊的父母、師長求助後,卻未被好好回應,或是不信任受害者,認為他說謊;甚至要受害者不要再提起,要求他裝做沒發生。
因此,我們透過大型活動宣導,發起「遠離兒童性侵害—找到ㄊㄚ、保護ㄊㄚ行動」,並接續發起強調兒童性侵害創傷要早期療癒的「找到ㄊㄚ、醫治ㄊㄚ行動」。勵馨首度提出在性創傷中「重要他人」及「內在小孩」(註1)的概念,讓社會大眾知道,心理諮商雖然對性侵害的創傷復元有幫助,但倖存者周遭親友的態度,才是讓創傷走向加劇或是撫平的關鍵。
在服務中我們看見司法在保護性侵受害者的不足,因此參與推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立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修法,接著推動「兒童性暴力防治三級防治工作」,延續1995年倡議「兒童性交易防治條例」經驗,將預防教育納入各級學校必要課程,扎根防暴教育。在那個混沌模糊的年代,勵馨站出來為婦女發聲,翻轉議題,讓兒童與婦女保護、性侵害防治的議題在台灣萌芽。
第二個十年,隨著北中南三區的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陸續登記立案完成,舒緩了中南部諮商資源不足的問題,也讓蒲公英的服務在台灣逐漸擴展扎根茁壯。此時期的蒲公英不斷在專業上做提升,經過萌芽期的耕耘,服務案量明顯增加。
我們發現部份遭到性侵害的受害者無法用語言表達情緒與感受,因此開始嘗試發展各式各樣的方法,試著讓他們用非語言、團體等各種形式進行治療,進而發展出沙遊、戲劇等非語言藝術治療模式。隨著諮商輔導專業的成熟,我們也發現到藝術治療有其特別的效果,因而催生出以性創傷受害者為主角的「光腳的愛麗絲」劇團。
2013年,我們協助服務對象以獨立寫作的方式出版《一個被性侵女軍官的手記》一書,揭開長久以來軍中不能說的黑暗秘密。2014年,「看見計劃」幫助受害者說出自己的故事,翻轉當年被加害者洗腦的那些話。透過鼓勵及陪伴,受害者願意站出來為自己發聲,不但療癒自己,也為社會上更多性別議題而倡議。
除了提升直接服務的深度與廣度外,我們在倡議路上也不遺餘力。2010年,因為多起未成年女性遭性侵案被輕判,法官判決皆著墨於「未違反當事人意願」的部分,徹底引發民眾憤怒,進而召喚出以司法改革為訴求的「白玫瑰運動」。我們看見兒童被害人在司法中的處境,在參與聲援的同時,也提出「專家證人」的想法,針對兒童性侵案應該要有「理解兒童的專家」來協助司法人員做判決。
在這十年間,我們發起或參與了多種社會運動,也透過倡議及推動立法修法,包括宗教性侵案中推動司法首用專家證人、連續性罪犯不得假釋,排除家內性侵受害者的絕對扶養義務而推動遺棄罪的修訂、呼籲加重權勢性侵刑責、提升性侵被害人訴訟地位等更實質的被害人權益保障。
第三個十年,在我們長期努力耕耘後,欣慰的看到台灣無論在社會氛圍或法律政策上都有明顯的鬆綁,性暴力治療服務也在此時期開始迎來綻放的契機。早期政府的資源只服務剛揭露、剛案發的危機期個案,受害者若想獲得政府的資源協助,就必需要進行通報,意即若家暴或性侵的受害者不想進入正式報案系統走司法流程,就無法獲得相關協助。
我們在服務中看見童年時期遭受性侵、成年後才說出口的受害者,以及現階段不想要進入司法系統、只想要單純做諮商的需求因為政策規範被摒除在外,也使得許多受害者在面對諮商輔導時躊躇不前。
蒲公英是當時台灣唯一專注性創傷受害的輔導中心,為補足政府缺少的那一塊,自成立以來即透過自籌募款方式,為有需求的受害者提供諮商輔導,讓服務對象免於因付不起費用而得不到服務。2017年,衛福部開始提出「性創復原計畫」,為早年遭受性侵害創傷且無司法協助需求個案提供心理諮商服務,因而讓更多有需求的受害者有機會被接住。
在此期間,「跟騷法」通過、「數位性暴力防治四法」修法、「性平三法」修法陸續通過。社會氛圍的改變、#MeToo運動的興起,越來越多受害者願意站出來,越來越多民眾願意加入聲援的行列。
我們自一開始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到「性平三法」、「跟騷法」等性暴力防治相關的立法無役不與,更隨著實務經驗發現與社會問題的脈動趨勢,提出對應的修法倡議。我們走過了整段歷史,蒲公英當年撒下的種子,終於讓台灣看見了遍地開花的美景。
蒲公英是台灣最早開始針對性侵受害者提供諮商服務的單位,累積30年陪伴性創傷受害者的療癒經驗,累計服務案量達2,598人,共服務106,305人次,這些服務經驗,不僅是從許多前輩、大師們身上習得專業的知能,更是從服務對象的身上看見生命的困難與韌力。
目前幾乎所有性創傷療癒知能都是透過老師們從國外引入,在蒲公英的實踐過程中,我們也看到在台灣文化中性創傷呈現的樣態。因此透過專業老師帶領工作人員整理工作經驗、爬梳理論知識、建構本土化性創傷療癒的標準化訓練模式,於去年(2023)整理出「早年性創傷療癒」、「成年後性創傷療癒」兩份教案。
我們將於今年(2024)開始進行推展,期望能夠邀請更多有志於投入性創傷療癒實務工作的專業人員參與,我們將提供結構化、標準化的訓練,建構與深化蒲公英性創傷療癒的品牌。
療癒之路需要更多人的加入,我們欣慰地看見有更多的機構願意投入人力和資源,承接住更多受害者。身為領頭羊的我們,萃取多年積累的心血,期望透過建構「蒲公英性創個案教案」,帶領工作者了解性創傷的特殊性、學習如何形塑出獨特的案主樣貌、在不同工作階段中又有哪些處遇重點,以及在諮商關係中如何建立信任關係。期許從實務經驗出發,培力更多諮商師人才。
性創傷的修復之路還很長,我們會一直和性創傷倖存者站在同一陣線,成為他們最為堅強的後盾,讓倖存者重新拼回自己的人生地圖與方向。也期望在各方資源的挹注下,「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能迎風飛揚,陪伴每一位性創傷倖存者,走過漫長的復元路。
註1:「內在小孩」是個抽象概念,因此我們需要透過一個象徵(Symbol)引導大家體認內在小孩的存在,進而教導人們學習如何擔任自己(或他人)內在小孩的家長,安慰ㄊㄚ、滋潤ㄊㄚ、讓ㄊㄚ體驗被愛的感覺,學習愛人的能力,我們相信在愛與關懷下,從生命的創傷裂痕中,仍可以開出美麗的生命花朵。
註2:文中提到「復元」概念時,多使用「復元」兩字,主要是我們想強調陪伴性暴力受害者,按照每一個人不同步調踏上「復元」的歷程。不僅是提升其足以適應逆境的復原力(resilience),更重要的是發展其自身滿足、充滿能量,且有意義的生活,並從中建立自我認同、找到自我價值。與一般所認知的「復原」(恢復原狀)之意不同。